索引号 | 014046317/2020-02233 | 生成日期 | 2020-06-18 | 公开日期 | 2020-06-18 |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
主题(一) | 劳动、人事、监察 | 主题(二) | 社会保障 | 体裁 | 其他 | |
关键词 | 社会保障,就业,保护 | 分类词 | 民政,劳动 | |||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述 | 日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台《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有关工作的通知》,落实好疫情期间一般企业稳岗返还和应急稳岗返还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稳定职工队伍。目前,总额5841万元的第一批稳岗返还资金正在陆续发放给符合条件的5740家企业。 |
全市共5740家企业受益
来源:宜兴日报
日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台《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有关工作的通知》,落实好疫情期间一般企业稳岗返还和应急稳岗返还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稳定职工队伍。目前,总额5841万元的第一批稳岗返还资金正在陆续发放给符合条件的5740家企业。
今年,我市加大对企业稳岗返还力度,在发放一般企业稳岗返还的基础上,增加了应急稳岗返还,即对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受疫情影响较重,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服务业企业,参照困难企业标准,给予2个月的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补贴。与此同时,我市还阶段性放宽了政策享受条件。疫情防控期间,对中小微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的裁员率标准放宽至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对参保职工30人(含)以下的企业,裁员率放宽至不超过企业职工总数的20%。值得一提的是,此次我市优化了返还流程,对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实行简易程序,经各部门数据比对完成联合会办,核实后符合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条件的企业,无需申请,直接予以返还。另外,对通过大数据比对无法确定是否属于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的企业,可由企业自行申报,将根据其经营范围及实际情况,由部门联合会审后,予以发放应急稳岗返还。
截至目前,经各部门数据比对,我市享受普惠性稳岗返还企业6759家,返还金额3037.7万元,应急性稳岗返还企业1293家,返还金额3473.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