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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锡政发〔2020〕3号)
来源: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日期:2020-04-09 09:4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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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14046317/2020-05933 | 生成日期 | 2020-04-09 | 公开日期 | 2020-04-09 |
文件编号 | 锡政发〔2020〕3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 公开形式 | 网站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公开程序 | 部门内部审核后公开 | ||
主题(一) | 综合政务 | 主题(二) | 其他 | 体裁 | 通知 |
关键词 | 通知,政府信息,公开 | 分类词 | 文秘工作,综合 | ||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况 | 为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推进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取消和下放 30项行政权力事项,其中取消11项、下放19项。 |
锡政发〔2020〕3号
市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推进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取消和下放 30项行政权力事项,其中取消11项、下放19项。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取消和下放行政权力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工作。对公布取消的行政权力事项,要坚决及时停止审批,不得拆分、合并或重组以新的名义、条目变相审批。对公布下放的行政权力事项,要抓紧做好工作衔接,规范行使程序,集中进驻政务大厅办理,提高服务效率。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制定和完善事中事后监管细则,明确监管职责,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防止出现监管盲区。要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把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推向纵深,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附件:市政府决定取消和下放行政权力事项目录
无锡市人民政府
2020 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