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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同意统一大浦社区居民委员会名称的批复

来源: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日期:2020-03-13 14:00:10    浏览次数:207
索引号 014046317/2020-00661 生成日期 2020-03-13 公开日期 2020-03-13
文件编号 宜政发〔2020〕24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效力状况 有效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综合政务 主题(二) 文秘工作 体裁 批复
关键词 文件,批复,行政 分类词 文秘工作,行政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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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况 宜兴市人民政府文件宜政发〔2020〕24号市政府关于同意统一大浦社区居民委员会名称的批复

宜兴市人民政府文件

宜政发〔2020〕24号

市政府关于同意统一大浦社区居民委员会名称的批复

丁蜀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统一大浦社区居委会名称的请示》收悉。为便于规划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及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将名称统一为宜兴市丁蜀镇大浦社区居民委员会。

  以上社区居民委员会名称确定后,原大浦街社区居民委员会名称停止使用,其他相关的建制和组织保持不变。希你们接到批复后,认真做好新名称的宣传和相应的名称统一工作。

  宜兴市人民政府

  2020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