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宜兴市委 宜兴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切实加强民生保障的政策意见》的通知(宜发〔2020〕17号)
中共宜兴市委文件
宜发〔2020〕17号
中共宜兴市委 宜兴市人民政府
印发《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切实加强民生保障的政策意见》的通知
各镇党委、人民政府,环科园、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市各部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市各人民团体,市各国有企业:
《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切实加强民生保障的政策意见》已经市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宜兴市委 宜兴市人民政府
2020年2月17日
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切实加强民生保障的政策意见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无锡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有效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切实加强民生保障,确保全市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平稳有序,在新冠肺炎疫情一级响应期间,特制定以下政策意见。
一、保障重要民生商品市场供应
1.强化物资应急保供。进一步落实好“米袋子”和“菜篮子”责任制。积极组织货源,加强产销对接,引导我市重点生活必需品保供企业和商贸流通骨干企业进一步畅通销售渠道,全力满足市场需求。加强监测预警,实施商品价格日监测、旬分析、月报告制度,全力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进一步建立健全特殊时期生活物资政府储备制度,确保市场猪肉不断档、不脱销、价格稳。充分发挥好粮食应急保障体系作用,增加成品粮油投放,确保粮油供应充足、价格稳定。(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
2.强化煤电油气保障。充分发挥煤电油气保障工作协调机制作用,强化对煤电油气的动态监测,及时协调解决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重大问题。各发电企业要加强煤炭储备,保证电煤库存15天以上,确保发电机组按负荷需求发电;电网企业要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状态,提高设备安全可靠性,满足用电需求;天然气资源企业确保充足供应,满足市场需求;各成品油供应企业及时调配油品资源,满足汽柴油市场供应。确保电力、天然气及运输能力的供给,保证企业满负荷所需要素的配置。(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公用事业局)
3.确保绿色通道安全通畅。坚决落实国家和省市农副产品“绿色通道”政策,优先放行运输米、禽、肉、蛋、奶、菜等生鲜农产品和疫情防控用品的车辆。根据上级关于疫情期间高速公路车辆通行免费政策,将疫情防控应急物资以及上游原料、包装等和生活资料(包括食品、饲料以及上游原料、包装以及煤炭、油气等)运输纳入应急运输保障范围。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及时为需要运输“应急物资”的企业开具调拨和转运证明,实行网上办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及人员运输车辆通行证》(以下简称通行证)便民措施,运输车辆凭《通行证》免收全程及返程空载通行费,严格落实不停车、不检查、不收费和优先便捷通行政策。(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
二、强化民生基本保障
4.发放困难群众生活补贴。对全市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孤儿和低保外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按每人每月120元标准发放临时生活补贴。对生活困难下岗失业人员发放360元的一次性生活补贴。对全市失独家庭按每户500元标准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对受疫情影响导致家庭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学生认定为困难学生,并按特别困难、比较困难、一般困难三个等级,给予相应资助。对在“残疾人之家”中符合条件的辅助性就业残疾人,按照原有出勤补贴标准按月发放生活补贴;对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补贴和超比例奖励标准提高50%。(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局、市残联)
5.提高价格临时补贴标准。落实好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当月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或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同比涨幅超过3%(含)时,对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孤儿、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以及低保家庭中的在校学生,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和伙食补贴,发放标准在原基础上提高50%。月度指数同比涨幅超过5%(含)时,发放标准相应再提高50%。(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6.增加水气免费使用额度。对全市城乡低保家庭、特困职工家庭,每户每月免费使用民用天然气额度由现行5立方米提高到7立方米,每户每月免费使用自来水额度由现行8吨提高到10吨。新冠肺炎患者家庭、散居特困供养家庭、散居孤儿家庭参照上述用水、用气优惠政策执行。(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公用事业局、市公用产业集团、港华燃气)
7.加大临时救助力度。采取发放救助金、疫情防控用品、生活必需物资等多种方式开展临时救助。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孤儿、享受医疗救助对象等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由镇(园区、街道)直接给予临时救助;其他生活困难人员,镇(园区、街道)可积极开展“先行救助”。救助执行标准最高可按市级临时救助限额标准;生活特别困难的,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加大救助力度。对因疫情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在宜流动人口,由所在辖区的镇(园区、街道)参照本地居民救助标准,直接实施临时救助。(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慈善总会、市红十字会,各镇、园区、街道)
三、优化教育管理服务
8.开发各年级网上教学课程。根据延迟开学要求,各校提供“一校一策”,对中小学进行居家免费线上学习辅导,确保停课不停学。发挥名师作用,按照分级、分层要求,积极开发线上名师课程资源,免费为全市学生提供全学科在线课程,小学和初一、初二年级精选“锡慧在线”“江苏省名师空中课堂”内容形成课程菜单提供给学生,初三年级及普通高中学生开设“宜教云”名师空中课堂,职业学校依托凤凰职教云等平台为学生开设网上学习课程。对残疾儿童开展线上康复训练咨询和指导,做到停课不停训。(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残联)
9.免费做好误课学生补习工作。对正常开学后因各种原因不能按时返校上课的学生,坚持人性化管理和服务,各校建立误课学生档案,制订误课学生补习方案,开学初组织开展免费补习工作,确保每个学生跟上学校教学进度,切实减轻家长和学生的后顾之忧。(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10.多途径提供心理防护指导。建立市镇村三级贯通的心理健康咨询志愿服务网络,开通“智慧心育”微信咨询栏目、宜兴市幸福树咨询中心、宜兴市青鸟亲子心灵成长中心、宜兴市中小学生“新冠肺炎心理援助”、宜兴市未成年人成长指导中心等心理咨询热线,为市民提供心理防疫指导咨询服务。成立新冠肺炎心理干预志愿服务小组,向留观人员及防疫一线工作者提供线上咨询服务。开展心理防疫线上心理专家讲座、家庭教育讲座和防护课程,为市民提供免费心理咨询服务。(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文明办、团市委、市妇联)
四、优化医疗健康服务
11.实行新冠肺炎患者免费治疗。对于按照卫生健康部门新冠肺炎诊疗方案确定的确诊和疑似患者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市财政局)
12.加强治愈患者医疗保障。新冠肺炎患者治愈出院后,社区家庭医师团队为其建立专门健康档案,加强对其健康状况的监测。因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引起严重脏器功能障碍等并发症的本市参保人员,后续治疗并发症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医保按一定比例承担。(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
13.增加慢性病处方配药量。为满足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处方患者日常用药,在疫情期间减少出门配药次数,允许医疗机构提高慢性病患者常规用药处方量,每次处方量可最多不超过3个月。(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
14.提供健康知识指导服务。鼓励各医疗机构积极开设互联网医院,方便百姓在线上求医问诊。通过家庭医生签约APP、电话、微信、媒体网络以及上门等多种方式,为社区居民提供疫情防控和个人健康防护知识指导,帮助社区居民掌握正确防护知识,培养良好卫生习惯,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合做好社区卫生防控工作,为本辖区居家观察对象提供健康指导服务。(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各镇、园区、街道)
15.优化妇幼保健工作。对在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已就诊但未建册的孕妇,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直接完善省级妇幼信息平台的首诊信息录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通过电话追访孕妇,其家人可到基层机构完善省平台基础信息,领取健康手册。医疗保健机构通过微信、APP、电话、视频等方式对孕产妇和儿童开展在线咨询和健康教育指导,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面访。(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五、优化社会公共服务
16.开辟医护及相关防治人员工伤认定绿色通道。对在新冠肺炎疫情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冠肺炎、因感染死亡或患职业病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开辟绿色通道,及时开展工伤认定,并保障其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7.简化优化社会救助审核审批程序。市级临时救助审批权限下放至镇(园区、街道),在系统中完成镇级审批后即可发放救助资金,加快救助申请审批。凡向民政部门申请生活救助的,审核审批时暂时取消入户调查和民主评议等环节;对生活困难群众开展的先行救助,取消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和公示等环节,待疫情解除后完善相关手续。(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各镇、园区、街道)
18.开展社会保障“不见面”服务。通过“宜兴人社”微信公众号实现线上“不见面”办理社保卡,在疫情防控期间免费为市民快递送达。优化医疗保障经办服务模式,参保企业和群众医保可通过“微信办”“邮寄办”“邮件办”“电话预约办”等方式办理医保业务,减少非必须的现场办理,保障参保群众及时享受医疗保障待遇。支持职工线上技能培训,优化职业技能培训方式。提供公益性线上招聘服务,通过网络、微信等平台免费提供线上“不见面”招聘服务,帮助各类求职者匹配合适的岗位,推动就近就地就业。(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市财政局)
19.提供丰富的线上文化旅游服务。依托“文明宜兴”微信公众号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五大平台”网上行活动,按照“五大平台”不同的功能,每天分类推出疫情防控理论知识宣传、在线教育教学、文化技艺传承、科学技术普及、体育健身等教程视频和图文供居家市民群众学习观看。推出文化馆“文雅慕课”、博物馆“云观展”“网上展览厅”、有线电视免费互动点播、8家4A级景区线上游览服务。开展“晒出你的‘宅家秀’”活动,征集居家市民富有创意的、充满正能量的丰富生活动态,引导市民养成健康积极的生活态度。(责任单位: 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市文明办、江苏有线宜兴分公司)
20.建设全覆盖的镇(园区、街道)、村(社区)应急广播体系。建立覆盖全面、调度灵活、指挥便捷、安全可靠的应急广播系统,2月底前全市所有村(社区)建成1个以上广播终端,实现全市应急广播全覆盖。(责任单位:市文体广电旅游局、江苏有线宜兴分公司)
上述政策意见执行时间,暂定为在我市新冠肺炎疫情一级响应期间。国家和省、市出台的相关民生保障政策,我市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