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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必须,不窗口”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防疫期间温馨提示
来源:市司法局 时间:2020-02-05 10:07:02 浏览次数: 113173130 字号:[ ]

广大市民朋友们:

  为贯彻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保障群众生命安全和健康福祉。我们建议:自2月3日(正月初十,星期一)起,无紧要事项,市民群众尽量选择手机APP、邮递材料、电话咨询办理等“非接触式”途径办理司法行政业务,做到“非必须,不窗口”,最大限度降低交叉感染风险。

  在线办理公证。

  途径(一):登录江苏省宜兴市公证处的网站进行业务办理,输入网址:https://jsyx.egongzheng.com,根据页面提示操作。

  途径(二):手机扫描二维码,关注“江苏省宜兴市公证处”公证号,点击“在线公证”,选择您需要办理的证件。

  联系电话:0510-87983602(办证大厅)、0510-87989751(市民中心),地址:宜兴市荆溪南路38号市司法局公证处。

  2、在线申请法律援助。

  登陆江苏法律服务网(无锡站)进行操作,网址http://wx.js.12348.gov.cn。

  咨询电话:12348、0510-87969090,地址:宜兴市荆溪南路38号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

  办理人民调解。

  联系电话:12348、 0510-87969092,地址:宜兴市荆溪南路36号市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

  办理行政复议。

  联系电话:0510-87986038、0510-87986045。地址:宜兴市荆溪南路38号市司法局行政复议应诉科。

  办理社区矫正。

  电话:0510-68998859,地址:宜兴市司法局方圆帮教中心(宜兴市徐舍镇西郊工业园振丰东路999号中超电缆3号门内)。

  如因特殊情况,必须至相关窗口办理业务的,请提前电话预约,并全程佩戴口罩,做好防护措施,配合开展来访登记和体温测量工作。不佩戴口罩或发现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者,将暂不接待。

  疫情防控特殊时期,守护您的健康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我们将严格落实预防措施,全力有序抓好各项疫情防控工作来保护您和他人的健康,对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宜兴市司法局

  2020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