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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时间:2020-01-21 11:29:47 浏览次数: 258 字号:[ ]

 

  一、总体情况

  (一)学习宣传情况。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无锡市、我市政府办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文件要求,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条例》,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识,着力推动建设住建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实效,保障社会公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益。

  (二)主动公开情况。我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主要形式是在宜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网站、宜兴住建微信平台、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宜兴档案局、宜兴城建档案馆以及社区广场等载体平台上按规定发布各类政府信息,其中宜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网站是政府信息公开的主渠道。

  2019年,我局官方网站上共主动公开信息工作动态446条,公告公示173条,法规文件及解读8条,财政信息8条,重点工作12条,权责及监管信息137条,房地产市场18条,住房保障17条,园林绿化专题专栏48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9年,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共31件,办结完成30件。其中,依申请予以公开26件。有3件申请人要求公开的项目不属于我局职能范围,1件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故无法提供相关材料,已在规定时间内及时答复完毕,并将答复以信函方式寄送给申请人。另有1件申请于12月31日收到,未能在本年度内完成办结,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2

  

2

  

1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

  

-5

  

386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8

  

-1

  

553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85

  

+171

  

52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233

  

-15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万元)

  

 

  政府集中采购

  

28

  

101.200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0

  

3

  

0

  

0

  

0

  

8

  

3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

  本

  年

  度

  办

  理

  结

  果

  

 

  (一)予以公开

  

16

  

2

  

0

  

0

  

0

  

8

  

2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 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1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 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9

  

3

  

0

  

0

  

0

  

8

  

3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诉讼

  

复议后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1、部分单位对实行政务公开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

  2、部分公开信息内容及格式不够规范,仍存在错字或病句等情况。

  (二)下阶段改进措施

  1.强化意识,规范程序。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提高信息公开意识,明确工作责任,加强检查督促,并落实到日常工作中。严格按规范程序公开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

  2.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高度重视公文写作,加强对公文的日常管理。主动、及时、准确公开财政预算决算、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等领域的政府信息。抓好重大突发事件和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公开,客观公布事件进展、政府举措和调查处理结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舆论。以高质量、高标准完成信息公开工作。

  

      附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统计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