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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5件烟花爆竹昨集中销毁
来源:宜兴日报
日期:2020-01-14 09:4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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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14046317/2020-06378 | 生成日期 | 2020-01-14 | 公开日期 | 2020-01-14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 公开形式 | 网站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公开程序 | 部门内部审核后公开 | ||
主题(一) | 公安、安全、司法 | 主题(二) | 其他 | 体裁 | 其他 |
关键词 | 安全,危险品,危险化学品 | 分类词 | 公安,安全生产监管 | ||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况 | 1月13日,市公安部门在杨巷镇一宕口空地举行了收缴烟花爆竹集中销毁行动,对查处的非法储存、非法运输、非法经营及过期、三无烟花爆竹产品共计1865件进行集中销毁。 |
1月13日,市公安部门在杨巷镇一宕口空地举行了收缴烟花爆竹集中销毁行动,对查处的非法储存、非法运输、非法经营及过期、三无烟花爆竹产品共计1865件进行集中销毁。
据了解,此次集中销毁的主要是去年以来,我市公安机关在打击非法运输、储藏和经营行动中查获的烟花爆竹产品,以及一些过期、三无的烟花爆竹产品,产品种类包括鞭炮、烟花等。为妥善处置依法收缴的非法烟花爆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我市公安机关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规定,将查处的非法烟花爆竹运送到指定地点进行集中销毁。当天上午,市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对该批烟花爆竹进行清点后,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全程监督,将其运输至指定销毁地点。到达现场后,在专家指导下,将待销毁的烟花爆竹一一堆放至空地上,并安装好引燃装置。销毁结束后,民警又对现场进行了安全排查,确保销毁现场安全无遗留隐患。
对此,市公安部门表示,今后,该部门将根据《宜兴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实施办法》相关规定,进一步严肃查处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运输、非法储存烟花爆竹行为,消除各类重大安全隐患,切实保障公共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同时,提醒广大市民,春节临近,要严格遵守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相关规定,不在禁放区域内违规燃放烟花爆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