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宜政发〔2019〕150号 |
制发机关 | 宜兴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19-12-18 |
文件类别 | 批复 |
文件状态 | 正在执行 |
湖㳇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地名命名的请示已收悉。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江苏省地名管理条例》《无锡市地名管理条例》和《宜兴市地名管理实施办法》,按照符合历史、照顾习惯、体现规划、易找好记的原则,经实地调查和审核,同意将雅达健康生态产业园阳羡溪山项目的1号地块居民住宅区部分命名为澄怀园,其范围为,东至该地块商业中心东侧,南至溪山路,西至规划道路(竹溪路),北至洞达路的居民住宅区。
希你镇接到批复后,认真做好地名命名的宣传,并协调相关单位按照《地名 标志》国家标准(GB17733—2008)制作安装地名标志牌。
宜兴市人民政府
2019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