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第04期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下发《宜兴市2019年度镇(园区、街道)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考评工作意见》的通知
来源:市司法局       时间:2019-12-18 10:34:45   [        ]     
文号 宜政办发〔2019〕89号
制发机关 宜兴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9-12-18
文件类别 通知
文件状态 正在执行

各镇人民政府,环科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街道办事处,市教育局:

现将《宜兴市2019年度镇(园区、街道)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考评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对照考核标准,认真抓好落实。

 

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8月21日

   

宜兴市2019年度镇(园区、街道)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考评工作意见

一、考核办法

2019年度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考评工作是市政府对下级政府进行教育实绩考核评估及督政的重要内容之一,由教育督导部门负责。年终由各镇(园区、街道)做好教育工作总结,对照考核标准进行自评打分,教育局各科室按指标进行考核评分,教育督导部门会同市人大教科文卫工委、市政协文教卫体委员会等有关部门联合组成考核小组,逐镇(园区、街道)进行考核评估。在此基础上,评出2019年度“宜兴市教育先进镇(园区、街道)”,给予表彰奖励。

二、考核内容及考核标准

(一)教育重视度(12分)

1、领导重视(5分)

(1)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确立教育优先发展地位,每年主持召开两次以上专门会议,及时研究和解决教育改革与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为教育办实事。(1分)

(2)党委切实重视学校党的建设工作,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和党员队伍思想建设,加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1分)

(3)建立党政主要领导联系学校制度,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至少联系一所学校,党政主要领导及分管教育领导经常深入学校调查研究,帮助解决具体问题。(2分)

(4)把教育工作作为有关部门领导任期目标责任制和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1分)

2、优化环境(5分)

(5)创设良好的教育文化环境,突发事件有效处置,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正常。依法保护学生、教师、学校的合法权益。(2分)   

(6)坚持依法办学、依法治校,坚决制止和妥善处理非法办校(园)行为,依法查处无证无照社会培训机构,坚决制止社会培训机构超范围经营行为。(3分)

3、尊师重教(2分)

(7)营造尊师重教的氛围,关注教师的身心健康,改善教师工作和生活条件。(2分)

(二)教育保障度(50分)

4、经费保障(25分)

按宜兴市财政局、宜兴市教育局《关于下发2019年中小学教育经费预算支出定额的通知》(宜教计〔2018〕12号)文件要求,及时落实各项经费:

(8)按规定组织实施好教职工绩效工资,教职工满意度高。(4分)

(9)按规定落实下列人员经费(6分)

①教职工伙食补助费。按在职人员人数,以2000元/人年标准计算。

②民办定补人员生活补助费和每人每月40元医药费。

③保障非编教师及核定的临时用工人员的工资待遇。

⑤在职职工、离退休人员体检费,500元/人年。

⑥1998年11月30日前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住房补贴,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政策规定计算。

⑦独生子女费。按计划生育规定发放给独生子女父母的奖励金40元/人年(双方各半)。

(10)按规定落实学校公用经费。(4分)

镇财政承担的学校公用经费部分,小学160元/生年,初中220/生年。镇属公办幼儿园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400元/生年,成人教育公用经费按人口(含常住外来人口)人均2元落实到位。(如有新标准,按新标准执行。)(4分)

(11)落实学校设备购置经费。设备购置费(教育仪器、课桌凳更新费等),小学11元/生年,初中12元/生年。(4分)

(12)落实学校维修经费。校舍日常维修费,按学年初事业年报校舍建筑面积,按每平方米15元标准计算(含成人学校和公办幼儿园)。(4分)

(13)各镇(园区、街道)内公办幼儿园专任幼儿教师年收入不低于在城附属幼儿园在岗非编幼儿教师年收入,区域内所有幼儿教师实行“五金”保险。(3分)

5、安全保障(20分)

(14)重视学校安全工作,教育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学校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健全。(2分)

(15)按《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苏公通〔2015〕131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宜办发〔2010〕47号)文件要求,为辖区内所有中小学、幼儿园配备专职保安,落实安保经费,并按时足额拨付到位,确保校园安全工作深入开展。(4分)

(16)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治理,确保学校安全。(2分)

(17)学校的治安和正常教学秩序得到保障,人防、物防、技防实施到位,保障有力。(5分)

(18)校车按需配置到位,规范运行,学生上下学接送安全规范有序。(3分)

(19)每年组织不少于2次安全检查,帮助学校解决安全隐患,整改及时,辖区内学校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当年度辖区内学校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评优一票否决。)(4分)

6、装备保障(5分)

(20)积极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现代化装备水平不断提高,辖区内中小学装备达《江苏省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的Ⅰ类要求。公办幼儿园设施设备及教玩具达到《江苏省幼儿园教育技术装备标准》的Ⅰ类要求。(5分)

(三)均衡发展度(38分)

7、规范办学(4分)

(21)学前三年幼儿入园率达市定标准(100%)。二周岁幼儿接受早期教育达市定标准(99%)。(1分)

(22)小学入学率、巩固率均100%。(1分)

(23)初中入学率100%,巩固率、升学率达市定标准(100%)。(2分)

8、学校布局(12分)

(24)各镇(园区、街道)内常住人口每万人须配置一所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布局合理,资源优化,满足区域内入学需求。辖区内幼儿园、中小学校,无超大规模、超班额现象。(幼儿园平均班额不超35人,小学不高于6轨、所有班额不超45人,初中不高于12轨、所有班额不超50人。)(6分)

(25)各镇(园区、街道)内至少有一所省优质公办幼儿园,省优质幼儿园数须达70%。辖区内幼儿在公办或普惠性幼儿园就读比例达90%。所有幼儿园实施“两教一保”。(6分)

9、创建工作(22分)

(26)积极推进社区教育,机构完善,培训规范,统一归口(包括会计、职称、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等);组织市民宜兴终身学习网注册、学习完成任务,注册人数达户籍人口的10%以上;村(居委)示范校数能完成上级下达的指标,建立健全考核激励机制。(2分)

(27)积极推进创建达标活动,全镇(园区、街道)范围内幼儿园、小学、初中、成人学校创建、达标工作成效显著。(2分)

(28)做好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资源保障工作。(10分)

①所有小学和初中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分别达到4.5平方米以上、5.8平方米以上。

②所有小学和初中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分别达到7.5平方米以上、10.2平方米以上。

③所有小学和初中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分别达到2000元以上、2500元以上。

④所有小学和初中每百名学生拥有网络多媒体教室数分别达到2.3间以上、2.4间以上。

⑤有12个班级及以下的学校,要求至少有音乐专用教室1间、美术专用教室1间;有13-24个班级的学校,要求至少有音乐专用教室2间、美术专用教室2间;以此类推。在2016年及之前规划并建成学校的音乐、美术专用教室,音乐、美术单间使用面积分别不低于73、67平方米。2016年以后规划并建成学校的音乐、美术专用教室,音乐、美术单间使用面积分别不低于96、90平方米。

(29)完成年度重点教育工作任务,年度教育重点工程落实到位,规划建设工程按期落实,食堂整改工作按期到位,确保学校各项工作达到上级的相关要求。(8分)

(四)加分部分

1、重视优质教育资源建设。当年创建“无锡市学前教育示范(乡)镇”、省优质幼儿园、新建公办幼儿园、回购民办幼儿园有一项加5分。

2、镇(园区、街道)积极筹措社会教育经费,成立教育奖励基金,建立科学的奖励标准,完善相应的奖励制度,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益,激励有力,成效明显,促使学生、教师和学校持续发展的加5分。

3、在学前教育阶段积极推进融合教育资源中心建设,当年度成功通过市级认定的,有1所加2分,最高加6分。当年度创建为无锡市融合教育资源中心先进(示范)校的,有1所加3分。

4、镇财政用于改善办学条件的经费,每60万和义务加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