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明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根据《江苏省行政程序规定》《无锡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无锡市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要求,现就《2020年度宜兴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征求意见稿)》向公众征求意见。请于12月20日前,将修改意见反馈至市司法局政策法规科。
联系人:张旭涛,电话:87986045,邮箱:yssfjfgk@163.com。
附件:2020年度宜兴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征求意见稿)
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2月10日
附:
2020年度宜兴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事项名称 |
主办单位 |
会办单位 |
完成时间 |
1 |
构建社区工作者“星级+薪级”职业体系的实施意见 |
组织部 |
民政局 |
6月份 |
2 |
生猪屠宰价格调整 |
发改委 |
市场监管局 |
7月份 |
3 |
宜兴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制定工作 |
自规局 |
财政局、人社局、农业农村局、统计局 |
9月份 |
4 |
宜兴市医疗救助办法 |
医保局 |
财政局 |
10月份 |
5 |
宜兴市美丽河湖三年行动(2020-2022年)实施意见 |
水利局 |
自规局 |
10月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