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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丁蜀镇大新厂旧城区改建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及修改情况的公告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日期:2019-11-29 09:17:36
浏览次数:596
索引号 | 014046317/2019-06743 | 生成日期 | 2019-11-29 | 公开日期 | 2019-11-29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
主题(一)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主题(二) | 城乡建设(含住房) | 体裁 | 公告 |
关键词 | 征地, 房屋,市场秩序 | 分类词 | 城乡建设,市场监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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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况 | 关于公布丁蜀镇大新厂旧城区改建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及修改情况的公告 |
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和《宜兴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宜政规发[2012]3号)等有关规定,丁蜀镇大新厂地块旧城区改建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已于2019年10月24日至2019年11月24日公开征求公众意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求公众意见情况
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意见1条,关于签约期限和搬迁期限的问题。
二、意见处理情况
针对上述问题,经召集相关部门分析研究,处理意见情况如下:
签约期限:本项目签约期限为30日,具体起止日在征收决定下达后由房屋征收部门(宜兴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另行公布。
搬迁期限:本项目搬迁期限为签约期限届满之日起30日,具体起止日由房屋征收部门(宜兴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另行公布。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