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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市2018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来源:市审计局    日期:2019-11-18 15:11:02    浏览次数:
索引号 014046317/2019-06415 生成日期 2019-11-18 公开日期 2019-11-18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宜兴市审计局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效力状况 有效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财政、金融、审计 主题(二) 审计 体裁 公告
关键词 预算,财务,审计,行政 分类词 财政,行政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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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况 根据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市审计局依法对2018年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从审计情况看,2018年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良好,较好完成了市人大批准的预算任务,为我市全年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 一是多措并举,促进了增收节支。市财税部门主动应对政策变化影响,深挖增收潜力,财政收入稳中有进、进中提质。全年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0.01亿元。

  根据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市审计局依法对2018年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从审计情况看,2018年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良好,较好完成了市人大批准的预算任务,为我市全年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

  一是多措并举,促进了增收节支。市财税部门主动应对政策变化影响,深挖增收潜力,财政收入稳中有进、进中提质。全年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0.01亿元。其中,税收收入102.05亿元,税收占比85.03%,两项收入首次同时突破“百亿”大关。

  二是科学统筹,优化了支出结构。市财政局坚持“突出重点、民生优先”原则,重点保障教育、医疗卫生、精准扶贫、村级发展及生态环保等领域。全市累计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0.7亿元,同比增长13.8%。其中民生领域支出占比达75.3%。

  三是深化改革,提升了管理水平。市财政局以深入推进法治财政标准化管理为抓手,坚持规范管理和监督问效两手抓,持续强化预算管理、政府债务管理,积极推进国企改革和投融资体制改革,努力打造“财政大监督”格局。2018年基本实现了预算部门和重点项目绩效管理全覆盖,按计划完成了年度全口径债务化解工作,开展了国资国企运行情况调查,加强了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检查,财政管理水平得到了提升。

  一、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管理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6.65亿元,支出176.65亿元。 政府性基金收入100.22亿元,支出100.22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22亿元,支出0.22亿元。社会保险基金收入82.71亿元,支出74.76亿元,累计结余107.4亿元。审计结果表明,市财税部门面对严峻形势和艰巨任务,继续贯彻实施稳健的财政政策,深入推进财政改革,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保障。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预算执行不够到位。一是部分项目的预算指标未使用。二是少数单位采购预算平均执行率低。三是部分上级指标、上级专项资金结转两年以上未及时安排统筹使用。四是个别单位追加预算报批手续欠规范。五是个别项目预算支出不真实。

  (二)财政资金管理及内控执行不够规范的问题仍然存在。一是相同存期、相近存单日的存款利率存在差异,财政资金存放绩效不高。二是未及时办理定期存款转存手续,财政资金存放绩效不高。三是2018年末,仍有部分财政账户利息未按规定纳入国库管理。四是某融资平台公司资金出借未建立完备的台账及按规定收取利息。五是购买中介服务项目未经集体决策,基本由各科室自行选择。六是个别专项资金项目台账不健全,少数应开展绩效评价项目未及时开展。

  (三)“又好又快”及“高质量发展”政策执行及资金奖补不够规范。一是奖补资金兑付总额及类别存在不均衡性。二是企业“对上贡献”的内涵界定不清晰。三是对担保公司扩大奖励范围兑付奖补资金。四是对报审项目票据审核把关不严,存在项目单位利用假票据获取奖补资金情况。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市审计局对9个预算单位及其下属单位2018年度预算执行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分别出具了审计报告。审计结果表明,2018年度上述9个单位的预算执行总体较好,基本保障了各项事业发展和任务需求。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门预算编制与执行有待加强。1个单位项目预算设立无依据,实际用于日常公用开支。1个单位事业人员、编外用工超编严重。3个单位部分项目支出未专款专用、预算执行率低。

  (二)财政资金的使用和财务管理尚不够规范。3个单位在下属单位、食堂账中列支预算外费用;结余结转资金未收回财政统筹使用;部分费用结报无证明性附件。2个单位购买的物资价格偏高;未依法设置会计账簿,账实不符;票据审核、使用不规范;往来款常年未清理、结转;固定资产未及时入账。个别单位“以补代支”,预算支出未按实结算;重复结报相关费用。

  (三)工程建设与资产管理比较薄弱。个别单位部分工程项目无交工验收单,以工程造价预算书代替工程结算审定书进行资金结算,工程项目档案资料不齐全;提前支付工程款;物资采购未经公开招标,发票与送货单金额不一致。2个单位物资管理不到位。

  (四)部门下属单位管理尚存在不规范现象。个别下属单位电价偏高,结算方式不规范;往来款长期挂账,影响损益;贷款逾期,增加了利息支出;未执行政府采购规定。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一)“放管服”改革中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审计情况

  根据审计署统一安排,市审计局对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放管服”改革中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市相关职能部门能全力做好服务工作,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深化减税降费新举措,最大程度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了企业减税降费政策的获得感。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个别园区收取文明施工保证金172.5万元,审计期间已全部退还到位。

  二是2个单位超出规定时限,多收取从业人员健康检查费11.46万元,审计期间已全部解缴市财政专户。

  三是个别单位延期6个月执行新的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

  (二)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发展资金使用专项审计情况

  根据审计署的部署要求,无锡市审计局对宜兴市2017和2018年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和资金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宜兴市结合地方实际,细化目标任务,建立了政策制度体系,加强了财政金融支持,确立了组织保障机制,有力推进了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并取得了成效。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涉农项目实施进展不力,造成财政专项资金滞留闲置。

  二是个别项目申报不实。

  三是主管部门对个别涉农项目的监管不到位。

  四是部分涉农项目建设管理程序不合规。

  五是个别镇惠农补贴发放不及时,存在滞留问题。

  六是职能部门审核把关不严,造成已故人员继续享受惠农补贴(审计期间,该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七是部分“一卡通”系统数据异常。

  八是部分集体资产资源闲置。

  (三)重大项目推进跟踪审计情况

  根据江苏省审计厅部署要求,市审计局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审批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及各相关单位2016-2018年省重大项目推进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审计结果表明,省重大项目建设情况及投资领域“放管服”改革政策落实情况总体较好。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个别工程存在“边批边建”情况。农村污水治理工程和城乡污水管网工程项目实际开工时间均早于施工许可证颁发时间。

  二是投资项目审批监管平台办件录入率不高且滞后。2个职能部门存在“零办件”情况。个别职能部门“办理多、录入少”。部分职能部门事后录入,存在滞后。

  四、专项资金审计和专题审计情况

  (一)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建设专项资金审计调查情况

  市审计局对2017年度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建设奖励资金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原市环保局及相关职能部门能够积极组织申报工作,督促推进项目开展,把关项目入库审核,加强项目验收管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项目验收把关不够严格。

  二是资金发放执行标准错误。

  三是审核2016-2018年环保处罚台账,发现市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补助企业中有多家企业接受过环保相关处罚。

  (二)人才引育专项资金审计调查情况

  市审计局对2016-2018年度人才引育资金兑付及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市人才政策保障体系日趋完善,人才工程助推产业提档升级作用明显。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陶都英才”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团队)项目资金申报、评审及发放不够规范。一是3家企业科技创业领军人才注册资本出资不实,共获奖补资金250万元。二是1家企业创业领军人才不具备与项目密切相关且产权明晰的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共获奖补资金100万元。三是1家企业创新领军人才创新成果不明显,已获奖补资金21万元。四是2家企业项目执行未达到既定目标,已分别获得奖补资金100万元。五是2家企业申报人或团队中途离企,或未能连续在宜工作5年以上。六是大部分企业人才在宜工作时间无法保证,也缺乏有效监督手段。七是创业人才的出资额度等相关条款不够严密,创新创业人才考核评审指标未量化,政策制定的合理性有待进一步改进。

  2.人才租购房补贴资金申报、评审及发放不够规范。一是扩大了租房补贴发放的行业范围。二是个别申报人租房情况不实。三是现行租购房政策部分条款不严密。

  3.工作站项目资金申报、评审及发放不够规范。一是文件制定的评审条件较宽松,且缺乏具体考核办法。二是未按规定签订建设合同书,实际考核以可行性报告为主。三是企业未制定工作站管理办法。四是1家企业合作研发目标不明确,专家本人的企业与申报企业存在供销关系,已获得奖补资金20万元。五是1家企业合作项目无法实施,企业未申请中止,已获得奖补资金20万元。六是个别公司专家薪酬支付不规范。七是2家企业专家在宜工作时间无法保证,项目未通过评审,但已获得奖补资金20万元。

  4.人才专项与科技专项中的部分政策存在交叉。两个专项奖补分属不同的类别,但两者中的部分奖励政策较为相似。

  5.企业收到奖补资金后未实行专账核算,资金入账后与企业的其他资金混合统筹使用。

  (三)农业重点项目建设专项资金审计调查情况

  市审计局对2016-2018年度农业重点项目建设奖励资金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市农业农村局按照市委、市政府政策意见,较好实施了现代农业发展及土地流转项目的申报组织、审核及奖励兑现工作,细化了奖补类别和标准,加强了农业及土地流转项目的实施过程管理和部门之间的协同配合。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部分项目的条件约束刚性不强。3家企业法人为失信人,仍获得奖励72.4万元。1个未立项的宜南山区项目获得奖励8万元。2个违建项目获得奖励99万元。

  2.少数项目审核把关不够到位。1家企业通过发票作假申报项目并获得奖励50万元(审计期间已主动退还)。1个项目土地流转面积不实,四年多获得奖补资金64.8万元。1家企业同一地块享受不同的项目奖励,多享受31.92万元。

  3.未见项目验收的必要手续。项目验收由多部门共同参与,但验收时未履行验收签字程序,仅在奖励文件签批页面签字。

  4.少数项目政策执行效果不佳。2个项目机械设备闲置,奖励资金未产生绩效。

  另外审计还发现太湖防护林、退渔建湿、绿色通道管护不到位等情况。

     (四)国有企业对外股权投资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市审计局对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正在进行国企改革中的18个部门下属的90个国有企业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国有企业对外股权投资渠道较狭窄,大部分依托行政职能部门的职能开展投资业务,未发现投资高风险业务、重大海内外投资并购等重大风险业务。部分国有企业的投资承载着地方融资的功能,无实体化、市场化的经营业务。2017年8月交通产业集团整合成立以来,逐渐向市场推进,激发活力,推动国有资本做优做大做强。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国企对外股权投资决策及审批程序不规范。2015至2018年,国有企业对外股权投资项目中有个别未经集体研究讨论决策;有少数未报市国资办审批核准。个别国企与某企业集团签订对投资双方权利不对等的协议,未报市政府或市国资办审批,被投资企业对应分配国企的股利也未及时记账确认。

  二是少数企业注册资本未按期到位。某产业集团与民营企业合资成立的2家有限公司,股东出资比例不对等,民营资本未按约定的比例出资到位。

  (五)政府重点建设项目审计情况

  市审计局对5个镇2018年度审结的镇级建设管理项目实施了审计调查,并对以往年度抽复审的整改情况进行了“回头看”。审计结果表明,各镇工程建设管理日趋完善。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工程未履行招投标程序而直接发包。

  二是工程建设内容变更、验收及现场管理不够到位。

  三是对部分工程价款结算监管不够到位,误差率偏高。

  四是以往年度抽复审整改尚未到位。

  五、审计意见和建议

  (一)牢固树立绩效全覆盖理念,进一步提升预算及财政管理水平。建议市财政局按照江苏省及无锡市预算管理的要求,加强对预算的全过程管理,重点关注预算执行率低的原因,统筹管理结转结余资金,盘活沉淀资金。加强财政资金存放及利息管理,完善内控机制,提高资金存放绩效,杜绝资金损失浪费现象。延伸对各预算部门资金监督及业务指导的触角,打通财政资金监管“最后一公里”。

  (二)注重提升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进一步发挥政策“杠杆”效应。建议市政府牵头,从堵塞制度漏洞、择优择强扶持角度出发,督促相关部门加强对“高质量发展”奖补政策和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研究及完善,明晰奖励范围、计算依据及发放标准,增加对弄虚作假及失信企业的惩戒力度。建立完备的奖补项目库,利用大数据统筹分析和安排奖补资金,提高奖补资金实效,放大项目带动示范效应。规范项目申报及验收行为,建立多部门联动工作机制,明确职责权限,严肃问责问效。

  (三)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创业创新环境。建议市政府督促市发改委、市行政审批局及市审改办,继续加强对重特大项目的跟踪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规范有序。继续增强便民服务意识,加快实现“一站式”审批和“一条龙”服务步伐,助推宜兴创业创新环境建设。

  (四)精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一步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建议市政府牵头完善支持“三农”发展的扶持政策,确保各项财政支农政策落实生效。质效并举抓好重点城镇建设项目,及时更新和共享大数据,有效整合和盘活利用闲置村级资产资源,促进村级经济健康运行、农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

  (五)不断增强工程监管联动机制,进一步加大制度建设和问责力度。建议市政府牵头建立健全并强化工程建设领域责任追究制度,强化参建各方的责任心,严肃整改问责机制,提高政府工程质量。建议各镇认真落实工程建设领域内审机制,提升自身建设管理质量和效果。

  (六)有序推进国企改革,进一步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建议市政府借本轮国企改革的东风,督促职能部门对全市国有企业资产资源及经营情况进行全面清查,从制度上规范国企对外投资程序,建立健全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机制,实现国资收益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