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丽媛,女,1943年7月出生。因其当时在紫砂业界的艺术成就和艺术修养,2011年被原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授予第五届“江苏省工艺美术名人”荣誉称号。2019年5月28日,宜兴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敲诈勒索罪对其提起公诉。鉴于钱丽媛被依法提起公诉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依据《江苏省传统工艺美术保护条例》和《第五届江苏省工艺美术大师和工艺美术名人评审办法》,2019年9月17日,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撤销了钱丽媛“江苏省工艺美术名人”的荣誉称号。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