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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市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专项整治内容及举报方式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日期:2019-10-15 15:46:12
浏览次数:255
索引号 | 014046317/2019-05690 | 生成日期 | 2019-10-15 | 公开日期 | 2019-10-15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
主题(一) | 综合政务 | 主题(二) | 电子政务 | 体裁 | 公告 |
关键词 | 房屋,住宅,市场秩序 | 分类词 | 城乡建设,市场监督 | ||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况 | 宜兴市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专项整治内容及举报方式 |
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六部门部署要求,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力量深入开展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专项整治,严厉打击侵害住房租赁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专项整治,纠正和查处住房租赁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取缔一批“黑中介”,有效遏制住房租赁中介行业乱象,不断优化住房租赁市场环境,让群众租房更安心。
整治重点包含以下六种情况:
(一)发布虚假房源信息,隐瞒影响住房出租的重要信息,诱骗群众租房;
(二)对当事人隐瞒真实的住房租赁交易信息或承租自己提供经纪服务的房屋,赚取住房出租差价;
(三)实施价格串通、囤积出租房源、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收取未明码标价的费用等价格违法行为;
(四)违规开展租金消费贷款业务,包括违规提供租金消费贷款等金融产品和服务;
(五)通过中介机构成交的住房租赁交易合同,未按规定备案;
(六)没有取得营业执照、备案证明,游离在监管之外,采取威胁、恐吓等暴力手段驱逐承租人,恶意克扣押金、租金及其他保证金或预定金。
市民发现以上情况可以投诉举报,现将监督举报方式公示如下:
举报电话:87963961
举报邮箱:2289945992@ 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