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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经济薄弱村竞争性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日期:2019-09-26 15:37:25
浏览次数:156
索引号 | 014046317/2019-06456 | 生成日期 | 2019-11-20 | 公开日期 | 2019-11-20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市农业农村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企业法人,面向社会,面向社会团体,面向公务员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公开程序 | 部门内部审核后公开 | ||
主题(一) | 农业、林业、水利 | 主题(二) | 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 | 体裁 | 通知 |
关键词 | 经济,农村,农民 | 分类词 | 经济管理,农业 | ||
文件下载 | 下载 | ||||
内容概况 | 经济薄弱村竞争性项目 |
各镇(街道)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
为加快推进经济薄弱村脱困转化,增强其“造血”功能,现就2019年经济薄弱村竞争性项目申报工作有关要求明确如下。
一、申报对象
无锡市级扶持的91个经济薄弱村和宜兴市级扶持的133个经济薄弱村。
二、项目要求
能够激发村级主体活力,提升经济薄弱村自我“造血”能力,对村级集体经济稳定增收有直接带动作用,且收益合理的经营性项目。项目可以由一个村独资,也可与其他村、企合伙投资;项目可以在本村、本镇区域内,也可以跨区域实施;项目可以为2019年度拟建、在建的,也可以为2019年度完工的。其中,对镇主导、村参与的镇村共建发展平台建设项目将重点扶持。
三、申报程序
1、村级经“两委”研究论证,向镇(街道)提出项目申报,并提交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
2、镇(街道)对村提交的项目进行可行性论证研究,将通过论证的可行性项目上报至市农业农村局。
四、扶持方式
按照“择优扶持,先申报建设,后评审奖补”的原则进行资金扶持, 项目具体评审方式及奖补标准另行通知。
五、相关要求
请各地于10月11日前,将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和项目实施方案(见附件2)一式两份上报市农业农村局产权交易科并提交电子文本,方案须经相关人员签字盖章。联系人:刘艳、蒋鑫;联系电话:87986579。邮箱:nbcqjyk@163.com。
附件一:附件1 宜兴市经济薄弱村发展集体经济项目申报表.xls
附件二:附件2 2019年度经济薄弱村竞争性项目实施方案.doc
中共宜兴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