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宜政发〔2019〕61号 |
制发机关 | 宜兴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19-05-06 |
文件类别 | 批复 |
文件状态 | 执行中 |
新建镇、官林镇人民政府:
你们关于地名命名的请示收悉。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江苏省地名管理条例》《无锡市地名管理条例》和《宜兴市地名管理实施办法》,按照符合历史、照顾习惯、体现规划、易找好记的原则,经实地调查和审核,同意你们对以下地名的命名。
一、新建镇
西起新丰路,往东经江苏华亚化纤有限公司、留住村、S240省道宜金公路段、蒋塘村、储家塘村、闸上村,至闸上村村道(典闸路)的道路,命名为新闸东路。
二、官林镇
东至S240省道宜金公路段,南至亳渎村和官林国际大酒店,西至东虹路,北至张五渎港的居民住宅区,命名为凌云府。
希你们接到批复后,认真做好地名命名的宣传,并协调相关单位按照《地名 标志》国家标准(GB17733—2008)制作安装地名标志牌。
宜兴市人民政府
2019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