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宜政办发〔2019〕33号 |
制发机关 | 宜兴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19-04-15 |
文件类别 | 通知 |
文件状态 | 执行中 |
各镇人民政府,环科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街道办事处,市各相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民政局制定的《宜兴市2019年度特困家庭深度救助工作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15日
宜兴市2019年度特困家庭深度救助工作方案
市民政局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特困家庭深度救助工作,扩大救助覆盖面,加大救助帮扶力度,解决群众实际困难,提高家庭抵御风险能力,现制定2019年度特困家庭深度救助工作方案,具体要求如下:
一、救助对象和类别
具有本市户籍,由于家庭成员年度医疗支出较多,且经各类保险、各类救助(赔偿、补偿)和各类帮扶(含社会筹资)之后,仍存在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风险,需要进行深度救助的特困家庭。
依据家庭收入状况和抗风险能力的强弱,将深度救助对象分为三类。
一类家庭指低保、特困供养人员、孤儿、特困职工等城乡特定家庭。
二类家庭指人均收入在我市低保标准以上、两倍低保标准以内的城乡低收入家庭。
三类家庭指家庭人均收入高于城乡低收入家庭标准,但家庭成员年度必需医疗费用特别巨大,存在因病致贫风险的特殊困难家庭。
二、救助标准
对符合深度救助条件的困难家庭,按照申请前12个月家庭收支差额,设置一定的起评线,进行分类按比例救助,具体标准如下。
一类家庭:必需医疗费用个人负担部分超过2000元的,根据年度家庭支出与收入的差额,给予80%的深度救助。
二类家庭:必需医疗费用个人负担部分超过10000元的,根据年度家庭支出与收入的差额,给予50%的深度救助。
三类家庭:必需医疗费用个人负担部分超过50000元的,根据年度家庭支出与收入的差额,给予30%的深度救助。
深度救助必需医疗费用指在就医地医保部门认定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和江苏省纳入医保特药用药管理范围的特药费用。
深度救助金发放最高限额20万元。
器官(含造血干细胞)移植的,移植后一年内自负合规医疗费用超出救助最高限额以外的部分,可按照超出金额的20%比例再行救助,再行救助额度不超过10万元。
三、不予救助的情形
1、申请家庭在申请期间拥有1辆评估现值在20万元(含)以上高档家用车辆的;申请家庭在申请期间拥有2辆(含)以上家用车辆的。
2、申请家庭在申请期间拥有别墅的;申请家庭在申请期间拥有2套(含)以上商品住宅房的。
3、申请家庭在申请期间拥有商铺、厂房、土地等重大资产的。
4、申请家庭在申请期间拥有人均金融性资产(存款或股票、基金、理财产品等有价证券或其他投资等)超过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
5、申请家庭的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家庭)明显具有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
6、在申请救助前12个月内参与赌博、嫖娼、吸毒、偷窃、卖淫、诈骗、非法组织等违法活动受到公安机关处罚的。
7、拒绝配合调查、核查,隐瞒或提供虚假证明和相关材料的。
8、人民法院公布的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公民。
9、家庭总体情况不符合救助的其他情形。
四、办理流程
1、提出申请
由申请人或其委托人向户籍所在地的镇(街道)或村(社区)提出书面申请,并如实提供(填报)身份证明、资产情况报告、收入证明、支出情况、医疗支出凭证、授权核查委托书,以及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2、调查公示
村(社区)受镇(街道)委托,对申请家庭进行调查、核实,并将申请人家庭基本情况、家庭经济和困难状况及举报联系方式等信息在申请人常住地公示7天。若无异议,在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并上报镇(街道)审核。
评议审核
各镇(街道)对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全面调查、核实,组织综合评估和民主评议,并核定救助金额,签署审核意见,上报市民政部门审批。
4、复核审批
市民政部门对各镇(街道)上报的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并在申请人常住地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予以审批通过。
5、资金发放
民政部门按季度汇总深度救助情况,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深度救助资金,通过金融机构存入申请人账户,足额发放深度救助金。
五、工作要求
坚持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目标,高度重视深度救助工作,不断提高扶贫帮困的精准性和实效性。要认真做好支出型特困家庭资格认定、信息比对、公示评议、标准核定、资金发放和档案建设等各项事宜。要坚持规范有序、阳光操作、动态管理,确保全市特困家庭应救尽救、应退即退,不重不错不漏,进一步增强特困家庭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强富美高”新宜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