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宜政发[2019]26号 |
制发机关 | 宜兴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19-02-16 |
文件类别 | 批复 |
文件状态 | 执行中 |
徐舍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命名“熙和府”的请示》收悉。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江苏省地名管理条例》《无锡市地名管理条例》和《宜兴市地名管理实施办法》,按照符合历史、照顾习惯、体现规划、易找好记的原则,经实地调查和审核,同意将东至丰张线徐张公路段,南至芜申运河南溪河段,西至文东花园,北至文东西路(剔除西北角属于江苏安泰建筑商品房屋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地块,占地87.2057*20.0002平方米)的居民住宅区,命名为熙和府。
希你镇接到批复后,认真做好地名命名的宣传,并协调相关单位按照《地名 标志》国家标准(GB17733—2008)制作安装地名标志牌。
宜兴市人民政府
2019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