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宜政发[2019]47号 |
制发机关 | 宜兴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19-04-06 |
文件类别 | 批复 |
文件状态 | 执行中 |
宜城街道、新庄街道办事处,张渚镇人民政府:
你们关于地名命名的请示收悉。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江苏省地名管理条例》《无锡市地名管理条例》和《宜兴市地名管理实施办法》,按照符合历史、照顾习惯、体现规划、易找好记的原则,经实地调查和审核,同意你们对以下地名的命名。
一、宜城街道
1、东起人民北路,往西经阳泉市场、陶城实验小学、阳泉新村至宜北路的道路,命名为文泉巷。
2、东起人民北路,往西经中国石化(第二十四加油站)、阳泉小区、煤仪小区至宜北路的道路,命名为泉安巷。
3、东起团氿西路,往西经尚福公寓南区的北门和尚福公寓北区的南门,至铁路桥的道路,命名为王家路。
二、新庄街道
东至宜兴市特殊教育学校(在建),南至蒋巷河,西至规划道路(钱墅荡路往南延伸),北至规划空地的居民住宅区,命名为逸湾嘉苑。
三、张渚镇
东至丁墅村通往梅园村的内部村道(剔除东北角占地约45亩的丁墅组自然村住宅及东南角占地约50亩的丁墅组自然村住宅),南至丁张公路,西至规划道路平山路(剔除西北角干冲自然村5户人家),北至干冲自然村、待建公园及龙池嘉园配套菜园地的居民住宅区,以及丁墅村至梅园村内部村道与丁张公路交汇处附近的9户人家(占地约8.4亩),均为拆迁安置小区,命名为龙池嘉园。
希你们接到批复后,认真做好地名命名的宣传,并协调相关单位按照《地名 标志》国家标准(GB17733—2008)制作安装地名标志牌。
宜兴市人民政府
2019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