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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同意凤鸣府命名的批复
来源: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日期:2019-08-15 11:08:47
浏览次数:184
索引号 | 014046317/2019-05079 | 生成日期 | 2019-08-15 | 公开日期 | 2019-08-15 |
文件编号 | 宜政发〔2019〕123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 公开形式 | 网站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
主题(一) | 综合政务 | 主题(二) | 文秘工作 | 体裁 | 批复 |
关键词 | 批复,行政,公开 | 分类词 | 文秘工作,行政事务,综合 | ||
文件下载 | 下载 | ||||
内容概况 | 宜兴市人民政府文件宜政发〔2019〕123号市政府关于同意凤鸣府命名的批复 |
宜兴市人民政府文件
宜政发〔2019〕123号
市政府关于同意凤鸣府命名的批复
宜城街道办事处:
《关于“凤鸣府”命名的请示》已收悉。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江苏省地名管理条例》《无锡市地名管理条例》和《宜兴市地名管理实施办法》,按照符合历史、照顾习惯、体现规划、易找好记的原则,经实地调查和审核,同意将东至规划用地,南至宜浦路,西至规划绿地,北至待规划空地的居民住宅区,命名为凤鸣府。
希你处接到批复后,认真做好地名命名的宣传,并协调相关单位按照《地名 标志》国家标准(GB17733—2008)制作安装地名标志牌。
宜兴市人民政府
2019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