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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市民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宜兴市民政局 时间:2019-07-26 08:54:14 浏览次数: 字号:[ ]
索引号 014046317/2019-05336 生成日期 2019-07-24 公开日期 2019-07-24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宜兴市民政局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效力状况 有效 公开程序 部门内部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民政、扶贫、救灾 主题(二) 其他 体裁 其他
关键词 决算,财务,会计 分类词 财政,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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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宜兴市民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主要职能
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2018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收入决算表
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民政工作方针、政策,结合本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实际,研究起草全市民政工作的有关政策和地方性法规,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指导全市民政工作的改革和发展。

(二)贯彻执行社团法规,研究起草本市社团管理规范性文件,负责社团登记管理和检查工作;监督社会团体活动,查处社会团体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而以社会团体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贯彻落实《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负责全市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查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检查督促民办非企业单位财务管理。指导开展全市公益创投活动。

(三)主管拥军优属、优待抚恤和烈士褒扬工作;贯彻国家、省、市关于优抚对象和国家工作人员的优待抚恤政策;指导优抚事业单位和烈士纪念建筑物的管理。负责拥军优属工作,研究制定“双拥”工作规划。

(四)负责退伍义务兵、转业士官、军队复原干部和军队离退休干部、无军籍退职职工接收安置、服务管理工作;指导移交地方管理的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工作;组织全市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五)负责组织、协调救灾工作,组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负责组织核查、掌握和报告灾情,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六)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工作,组织、指导扶贫济困等社会互助活动。

(七)研究和提出开展全市社区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居民自治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全市开展社区服务工作,推动社区建设;指导开展社区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组织基层自治干部培训工作;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

(八)协助政府统筹开发和整合优化全市义工资源;统一制定义工工作发展规划、规章制度;招募、培训和表彰义工;组织、推广义工工作;开展国内外义工工作交流与合作。

(九)拟订全市行政区划和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办法和意见。承担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和地名管理工作。

(十)组织实施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全市社会福利机构的管理工作;承担老年人、孤儿、五保户等特殊群体权益保护的行政管理工作;指导残疾人的权益保障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并监督实施残疾人就业和社会福利生产的扶持保护政策;审报社会福利企业;指导福利企事业单位的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福利彩票和慈善会工作,指导全市福利彩票的发行管理和慈善救助工作,管理本级福利及慈善资金。

(十二)负责全市婚姻登记管理、殡葬管理、儿童收养和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监督婚姻登记、殡葬、收养、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全市老龄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做好维护老年人权益各项工作;指导全市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负责全市尊老金的管理和发放工作。

(十四)负责有关民政行政复议、行政执法和来信来访工作;指导基层民政信访工作;负责民政工作领域的对外交流合作和外事活动。

(十五)负责民政事业规划财务工作;指导各镇(街道、园区)民政系统财务工作,监督民政事业费的使用管理;负责民政直属单位的财务管理。

(十六)拟订全市民政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标准,推动民政信息化建设。

(十七)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本部门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挂“人事教育科”牌子)、优抚安置科(挂“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双拥工作科”牌子)、救灾和社会救助科、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挂“区划地名办公室”牌子)、社会福利科、社会事务科(挂“行政许可服务科”牌子)、老龄工作科、规划财务审计科。本部门下属单位包括:军休所、福彩管理中心、婚姻登记处、救助站、社会福利中心、烈士陵园、殡葬系统。

2.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民政局2018年部门汇总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4家,具体包括:军休所本级、救助站本级、社会福利中心本级和烈士陵园本级。

 

三、2018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1、社会救助精准发力。低保、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等困难群体补助标准逐步提升,全市各类困难群体救助实现“全覆盖”。坚持降门槛、提标准双向发力,深度救助政策进一步优化,累计救助特困家庭183户,支出救助金327.7万元。全年累计募集慈善资金5221万元,救助支出3865万元,救助惠及困难群众7万余人次,荣登“中国城市公益慈善指数”县级城市排名第一。

2、养老供给加快改善。新增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8个、养老护理型床位1300张,养老护理型床位占养老机构总床位比例超过51%。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点)标准化建设扎实开展,城市社区和农村社区标准化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点)建成率分别达到50%、30%。居家养老援助服务二次调整扩面,上门服务对象达3.1万人。公办养老机构市场化改革加快推进,新增民办养老机构2家,养老机构民营化率提升至53%。

3、社会治理持续加强。牵头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城乡社区治理与服务的实施意见》,为今后一段时间社区治理与服务的加强、优化提供制度遵循。新增23个社区协商民主试点单位,社区治理的群众参与度明显提升。村务公开督查式推进、标准化落实,215个村村务公开规范化建设实现全覆盖。社会组织监督体系不断完善,整顿、抽查、年检等措施扎实有力,社会组织规范化发展水平稳步提高。志愿服务资源不断向基层拓展延伸,镇级义工协会实现全覆盖。

4、优抚优待保障有力。“省23条”优抚安置政策全面落实到位,下岗失业专业志愿兵(士官)再就业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军队退役人员工作网络向基层延伸,全市累计建成“优抚之家”35个、退役军人服务站239个。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特定对象“阳光关爱”保险等工作扎实开展,重点优抚对象抚恤标准逐步提标。退役军人和其它优抚对象信息采集第一阶段任务基本完成。双拥工作稳步推进,获得省双拥模范城“八连冠”。

5、公共服务有新面貌。福利中心全年制定了33条安全管理制度,使安全管理渗透到各方各面,让安全工作有据可依、有制可循,获无锡市“青年文明号”。完成“全国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要求,全面落实散坟整治工作。婚姻登记处创新开展多项公益活动,走进社区,开展公益辅导讲座,全面营造传统和谐的婚姻文化氛围。在经济下行的被动局面下,福彩销售融通多方力量,攻坚克难,取得全年3.8亿元销量的好成绩,同比增加一千多万元,获“全省福利彩票销售十强县(市)”、无锡市第五届“福彩杯”福利彩票销售员技能竞赛团体赛一等奖等荣誉。

 

第二部分 宜兴市民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宜兴市民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第三部分  2018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宜兴市民政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计30601.62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615.02万元,增长17.76%。其中:

(一)收入总计30601.62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30601.62万元,为当年从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与上年相比增加4615.02万元,增长17.76%。主要原因是各类定期补助对象的补助标准的提高、增加失业志愿兵生活补助,以及对各类优抚对象慰问补贴等。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与上年持平。

3.事业收入0万元,与上年持平。

4.经营收入0万元,与上年持平。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与上年持平。

6.其他收入0万元,与上年持平。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为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与上年持平。

8.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支出总计30601.62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1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日常办公开支。与上年相比增加1.36万元,增长170%。主要原因是增加党报党刊增量部分财政负担金额。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7472.87万元,主要用于各类民政定期补助对象生活补助费、低保和五保生活保障金、退役士兵安置和自然灾害救济支出等。与上年相比增加4257.37万元,增长18.34%。主要原因是各类定期补助对象的补助标准的提高、增加失业志愿兵生活补助,以及对各类优抚对象慰问补贴等。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67万元,主要用于优抚对象的医疗费和体检费。与上年相比增加16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省拨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支出。

4.其他(类)支出2958.16万元,主要用于尊老金支出和养老服务补助支出、社区补助支出、常住居民住房财产保险和自然灾害公众责任险支出、优抚对象信息采集补助支出、社工师培训和社工一次性奖励支出、社会组织公益创投和社会组织创业服务中心补贴支出等。与上年相比增加230.46万元,增长8.45%。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了社区补助支出197万元和优抚对象信息采集补助支出88.96万元。

5.结余分配0万元,为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与上年持平。

6.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单位结转下年的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与上年持平。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宜兴市民政局本年收入合计30601.6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601.62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宜兴市民政局本年支出合计30601.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065.8万元,占52.5%;项目支出14535.82万元,占47.5%;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宜兴市民政局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30601.62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615.02万元,增长17.76%。主要原因是各类定期补助对象的补助标准的提高、增加失业志愿兵生活补助,以及对各类优抚对象慰问补贴等。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宜兴市民政局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   30601.6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615.02万元,增长17.76%。主要原因是各类定期补助对象的补助标准的提高、增加失业志愿兵生活补助,以及对各类优抚对象慰问补贴等。

宜兴市民政局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8353.05万元,支出决算为30601.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6.7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追加退役士兵有偿安置金、残疾人两项补贴、企业退休两参人员和抗美援朝退休人员慰问金、入伍大学生奖励金、特困家庭深度救助金和各类定期补助对象的补助标准的提高等。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1.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1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增加党报党刊增量部分财政负担金额。

(二)社会保障就业支出(类)

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9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福利中心追加人员经费支出。

2.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2858.91万元,支出决算为9700.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4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有上级指标经费补助导致年初预算数使用的减少。

3.民政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42万元,支出决算为290.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91.9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城乡低保工作经费等12个项目289.6万元年初预算列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实际支出改列民政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4.民政管理事务(款)拥军优属(项)。年初预算350.2万元,支出决算为773.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0.9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对马兰铁道兵发放慰问费201.6万元、企业退休抗美援朝复员军人慰问金145.16万元、驻宜部队慰问费77.19万元等。

5.民政管理事务(款)老龄事务(项)。年初预算60万元,支出决算为54.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5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减少对部分基层老年活动补助开支。

6.民政管理事务(款)民间组织管理(项)。年初预算45万元,支出决算为37.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5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压减对民间组织能力建设培训费用开支。

7.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项)。年初预算25万元,支出决算为21.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5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地名普查相关费用未及时支付。

8.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373.19万元,支出决算为723.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3.9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2017年度大学生入伍奖励金发放328.52万元、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及阳光扶贫监管系统工作经费15万元。

9.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为12.3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2017年1月至2018年6月养老金缴费。

10.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为0.2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2017年1月至2018年6月职业年金缴费。

11.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为93.4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一名因公牺牲军人一次性抚恤金发放。

12.抚恤(款)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项)。年初预算为180万元,支出决算为126.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1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减少部分双重身份优抚对象因去世补助金发放。

13.抚恤(款)优抚事业单位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58.38万元,支出决算为184.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5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烈士陵园因调整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追加预算缴费。

14.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650万元,支出决算为4909.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5.3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优抚对象补助标准调整及新增优抚补助对象追加预算补助经费,以及支付中央抚恤补助资金等。

15.退伍安置(款)退役士兵安置(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156.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安排不足。

16.退伍安置(款)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项)。年初预算为578.23万元,支出决算为593.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4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发放军队离退休人员丧葬费和特别抚恤金。

17.退伍安置(款)退役士兵管理教育(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12.6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付省拨资金用于退伍士兵职业培训费及大学生退伍复学补助经费支出。

18.退伍安置(款)其他退役安置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79.4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发放下岗失业志愿兵生活补助资金。

19.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3.1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付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省补助资金及中央补助资金。

20.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年初预算为46万元,支出决算为129.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1.4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付省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

21.社会福利(款)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年初预算为246.64万元,支出决算为283.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1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福利中心调整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追加预算。

22.社会福利(款)其他社会福利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59.57万元,支出决算为167.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0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光荣人家牌制作费用。

23.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体育(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60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残疾人“两项”补贴1600万元。

24.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56.2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残疾人护理补贴756.23万元。

25.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款)其他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万元,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6.最低生活保障(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72.9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付中央补助资金。

27.最低生活保障(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342.3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付中央、省级专项资金1342.33万元。

28.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50万元,支出决算为1345.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98.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付中央、省级专项资金及追加特困家庭深度救助资金。

29.临时救助(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30万元,支出决算为241.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5.9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救助管理站支付中央补助资金及追加事业单位调整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0.特困人员供养(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年初预算为90.93万元,支出决算为246.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71.3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付中央财政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补助资金。

31.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城市生活救助(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支付春节送温暖资金。

32.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5万元,支出决算为877.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94.8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退役士兵有偿安置金和物价补贴的发放。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

1.优抚对象医疗(款)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67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付省级补助资金167万元。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4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调整单位住房公积金1.43万元。

(五)其他支出(类)

1.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800万元,支出决算为2958.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4.3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优抚对象采集工作经费89.7万元、社会组织创业服务中心工作经费70万元、社区建设补助经费187万元、资助社会组织创办公益性项目经费172.35万元、城乡常住居民住房财产保险241.25万元、自然灾害公众责任险125.47万元、老年活动场所补助90万元等。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宜兴市民政局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065.8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5926.3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139.4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宜兴市民政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643.4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656.86万元,增长6.38%。主要原因是增加企业退休两参人员和抗美援朝退休人员慰问金、入伍大学生奖励金、和各类定期补助对象的补助标准的提高等。宜兴市民政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6553.05万元,支出决算为27643.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追加退役士兵有偿安置金、残疾人两项补贴、企业退休两参人员和抗美援朝退休人员慰问金、入伍大学生奖励金、特困家庭深度救助金和各类定期补助对象的补助标准的提高等。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宜兴市民政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065.8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5926.3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139.4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宜兴市民政局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2.05万元,占“三公”经费的5.8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1.05万元,占“三公”经费的59.72%;公务接待费支出12.15万元,占“三公”经费的34.4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2.0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比上年决算减少2.05万元,主要原因为比上年减少一次出国费用;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18年未编制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团组1个,累计2人次。开支内容主要为:为了促进两岸公益行业和养老服务领域发展的交流,参加为期一周的深度考察学习活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1.05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决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决算持平。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21.05万元,完成预算的103.69%,比上年决算增加4.15万元,主要原因为涉军工作而增加租车费用;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增加了部分租车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租车费、汽车维修保险等。2018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7辆。

3.公务接待费12.15万元,完成预算的41.33%,比上年决算减少3.55万元,主要原因为压减开支,降低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压减开支,降低三公经费支出。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2.15万元,接待140批次,1255人次,主要为接待上级部门及其他省市民政部门出席会议、考察调研、学习交流、检查指导等。

宜兴市民政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3.33万元,完成预算的23.79%,比上年决算增加1.03万元,主要原因为召开重点工作调研推进会;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减少会议次数和人数。2018 年度全年召开会议13个,参加会议125人次。主要为召开重点工作调研推进会和养老工作及社区工作相关业务会议。

宜兴市民政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167.64万元,完成预算的197.22%,比上年决算增加106.04万元,主要原因为增加退役士兵职业培训费和社区主任和社区干部培训费,以及社区工作者上岗培训等。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增加优抚和社区工作四项培训费。2018年度全年组织培训22个,组织培训2003人次。主要为培训退役士兵职业培训费和社区主任和社区干部培训费,以及社区工作者上岗培训等。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宜兴市民政局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决算2958.16万元,本年支出决算2958.16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支出决算2958.16万元,主要是用于尊老金补贴发放、优抚对象采集工作经费、社会组织创业服务中心工作经费、社区建设补助经费、资助社会组织创办公益性项目经费、城乡常住居民住房财产保险、自然灾害公众责任险、老年活动场所补助等。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5.56万元,比2017年增加25.56万元,增长36.51 %。主要原因是:增加党报党刊费、优抚年画印刷费、社区主任培训费、补缴工会费及补助管理系统开发费等。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3.9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3.9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7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5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一般公务用车;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共 三 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工作,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 3121.88  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各部门应根据公开决算表中对应的经费情况进行名词解释,对未涉及的名词可以删除)

 

附件1:2018年度预算绩效自评价报告(养老服务体系、居家养老).docx

附件2:2018年居家养老服务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评价表(居家养老).xlsx

附件3:2018年养老服务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评价表(民办养老机构、公建民营养老机构).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