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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农产品质量追溯将实现“一张网”管理
来源:宜兴日报
日期:2019-07-24 09:2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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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14046317/2019-06894 | 生成日期 | 2019-07-24 | 公开日期 | 2019-07-24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 公开形式 | 网站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公开程序 | 部门内部审核后公开 | ||
主题(一)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主题(二) | 质量监督 | 体裁 | 其他 |
关键词 | 经济作物,农副产品,市场秩序 | 分类词 | 农业,市场监督 | ||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况 | 7月23日,宜兴市融媒体中心记者从市农业农村局获悉,为加快构筑从产地到餐桌的食用农产品全程质量管控机制,我市将全面推动规模以上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实行电子追溯管理,推行全市食用农产品质量追溯“一张网”管理。 |
7月23日,宜兴市融媒体中心记者从市农业农村局获悉,为加快构筑从产地到餐桌的食用农产品全程质量管控机制,我市将全面推动规模以上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实行电子追溯管理,推行全市食用农产品质量追溯“一张网”管理。
近日,市农业农村局制定了《关于全面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的实施意见》,要求全市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主体及国家地理标志使用者,在2019年7月底前,率先使用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进行追溯管理;其余工商注册登记的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及其产品,在2020年前,全面推广电子追溯管理,并计划在2022年前,再发展一批基础条件较好的种养大户及其产品使用江苏省农产品质量追溯平台进行追溯管理。
据市农业农村局相关人员介绍,今后,农产品电子追溯管理将作为农业龙头企业、农业展会、农业品牌评选,以及财政扶持食用农产品生产项目选立项和相关评优评先的前置条件,并作为农民合作社信用等级评价的重要考核内容。同时,市农业农村局等管理部门将加大对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的检查力度,重点检查未实行电子追溯管理的相关单位,一旦发现违反《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行为将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