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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市住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宜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时间:2019-07-24 16:52:39 浏览次数: 字号:[ ]
索引号 014046317/2019-04277 生成日期 2019-07-24 公开日期 2019-07-24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宜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效力状况 有效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财政、金融、审计 主题(二) 财政 体裁 公告
关键词 房屋,住宅,决算 分类词 城乡建设,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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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宜兴市住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宜兴市住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18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住房保障、住房建设、住房制度改革、房产市场监管及房屋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研究起草本市住房保障、住房建设、住房制度改革、房产市场监管及房屋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根据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拟订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三)建立和完善本市住房保障体系,编制保障性住房工作年度计划,负责保障性住房的开发建设、房源筹集、租售审核等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四)负责全市住房制度改革的推进和住房保障基金及其它各项住房基金的管理。会同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研究制定本市住房公积金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并组织实施。

  (五)负责房屋权属登记发证、房屋权属档案、房屋面积等管理工作,建立统一的房屋权属信息系统并实施管理。

  (六)组织开展房产市场监测分析工作,健全本市房产市场信息系统和预警预报体系;负责房屋销(预)售管理和各类房屋交易行为、交易资金监管和房屋租赁管理工作;负责房产估价和经纪等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的监管。

  (七)负责本市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委员会的运作以及住宅维修资金的归集和使用审批。

  (八)负责各类房屋的安全管理,监督房屋产权单位(人)对房屋的解危。负责老(旧)住宅区的整治改造工作,推进危旧住房改造工作,负责全市白蚁防治和灭治工作的监督管理。

  (九)负责直管公房经营管理,指导其它公有住房的经营管理;落实私房政策,处理私房管理中的历史遗留问题。

  (十)参与拟订住宅产业发展政策和专业规划,推进节能省地型住宅建设,推广应用住宅科技成果,推进建成住宅的功能完善和节能改造工作。联系房产协会工作。

  (十一)负责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的统计和分析,组织协调本系统信息化建设。履行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的行政执法职能,依法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十二)负责全系统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队伍建设和作风建设,加强对纪检监察和群团工作的领导。同时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 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本部门5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挂“行政许可服务科”牌子)

  综合协调机关内部事务,组织和参与综合调查研究;做好值班联络、材料起草、文印收发、档案整理、机要保密、印章管理工作;负责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牵头办理以及来信、来访、“市长热线”、网上咨询的办理,做好局信息系统的建设管理,局政务信息公开,信息采集、整理、报送工作;负责局重要活动、综合性会议安排、公务接待、行政事务、资产管理和后勤服务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力资源、劳动工资、职称评聘、继续教育、考核考评以及统战、老干部、接对挂钩、宣传工作;负责做好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建、精神文明建设、工会、群团和机关作风建设。

  (二)政策法规科(挂“物业管理科”牌子)

  负责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规范性文件制定项目的申报、编制及草案的起草、报审工作;负责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综合类政策的宣传、解释、汇编工作;承担涉及本部门职能的各类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等工作;依法查处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方面的违法行为,组织案件的立案、调查取证、文书制作与送达、案件执行、结案归档等工作;负责落实私房政策,处理历史遗留问题;负责物业管理、房屋安全管理、公房管理中涉及行政审批、行政许可和行政执法事项的办理。

  (三)住房保障管理科

  负责制订本市住房保障的专业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按照住房保障政策的规定,做好申请受理、资格审查、房源分配、补贴发放、台帐记录、统计上报等的管理工作;参与研究制定本市住房公积金的有关政策措施;负责住房基金使用审批,督查指导住房保障基金及其它各项住房基金的有效使用;指导各单位实施房改政策,负责住房补贴方案备案和审批工作;负责公有住房租金调整,出售公有住房及职工已购公有住房上市交易的备案、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的审批工作。

  (四)房产市场管理科

  参与拟订住宅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专业规划和年度住宅建设计划;按照国家住宅产业发展及房屋权属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开展本市住宅产业发展调研、房产综合统计及预警预报工作,指导建立统一的房屋权属信息系统并实施管理;负责房产市场调控、监管及房产市场秩序整治工作;负责房屋销(预)售管理工作,核发房屋销(预)售许可证,对预售项目实施动态跟踪管理;负责房屋转让、租赁等交易行为和评估、中介等活动的管理;负责房产估价、经纪等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的监管和信用档案建设;联系房产协会工作;编制行业科技进步计划和推广计划,组织直属单位科技进步项目的立项、报批、实施、鉴定和推广工作;组织推进节能省地型住宅的建设,推广应用住宅科技成果,推进建成住宅的功能完善和节能改造;负责组织新建住宅小区房产管理的验收工作。

  (五)计划财务科

  负责拟定本市住房基金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建立健全规范化、科学化的住房基金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负责保障性住房基金及其它各类住房基金的管理;监督指导住房维修基金的归集、使用;编制机关年度财务收支计划、经费预决算,监督经费的使用;负责局各项管理费的收缴和管理,计划调度重点项目资金;负责国有资产的监管;参与直属单位目标管理工作的考核、体制改革协调等工作;指导监督直属单位基础财务会计工作,加强对委派会计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内部审计工作,配合财政、审计、税务等部门的审计检查工作。

  另按有关规定设置纪检监察机构。

  本部门下属单位包括:宜兴市保障性住房建设中心、宜兴市房屋安全鉴定中心、宜兴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宜兴市物业管理中心、宜兴市公房管理中心、宜兴市白蚁防治所、宜兴市丁蜀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所、宜兴市官林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所、宜兴市张渚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所、宜兴市和桥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所、宜兴市周铁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所、宜兴市徐舍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所。

  2.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宜兴市住房局2018年部门汇总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1家,具体包括:宜兴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本级(包含宜兴市保障性住房建设中心和宜兴市房屋安全鉴定中心在内)、宜兴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宜兴市物业管理中心、宜兴市公房管理中心、宜兴市白蚁防治所、宜兴市丁蜀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所、宜兴市官林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所、宜兴市张渚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所、宜兴市和桥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所、宜兴市周铁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所、宜兴市徐舍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所。

  三、2018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1、稳市场,房地产业调控有力有序。科学研判市场行情,实时更新房地产市场供应、销售、库存等数据,调整优化《宜兴市房地产市场月度简报》,细化数据统计、分析,加强预警预报和综合研判,市委主要领导多次关注并批示。房地产协会召开理事会,搭建宣传交流平台,复刊《宜兴楼市》,并发行4期。全面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通过引导开发企业合理定价、有序释放网签备案、加快预销售许可办理速度等途径有效稳控房价,全年全市商品住宅价格涨幅可控。大幅增加商品住宅供应,批准新建商品住宅上市面积123.7万平方米,同比增长40.1%,非住宅供应面积同比减少24.3%,市场供应趋于合理。商品住宅去化周期为16个月,继续保持在合理区间,非住宅库存下降9.71万平方米,去库存成效明显。开展“双随机”“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在售楼盘销售价格联合督查”等专项行动,规范市场秩序,净化市场环境,房地产市场保持了健康平稳的发展态势。切实规范中介市场,完成房地产评估服务中介库的招标工作,5家评估机构中标并纳库管理;开展中介信息摸底调查,摸清全市房产中介“底子”,并开展宣传引导,为全面规范中介市场管理打下基础。全面施行存量房资金监管,累计受理资金监管业务5207起,资金监管流水33.8亿元,有效保障房屋交易安全。发挥楼盘表管理系统实效,开辟从房屋测绘到商品房合同网签的快速通道,实现开发企业在合同网签系统中自动抽取楼盘测绘数据,取代人工导入模式,完成房屋楼盘表和房屋测绘成果的无缝衔接,促进房屋交易与不动产登记实现数据整合。持续推进“放管服”“3550”改革,落实便民惠民承诺,根据市统一要求,市民中心窗口周六照常上班,与国土、税务一起在开发区增设综合窗口,开设交易备案、存量房资金监管等业务,租赁备案业务延伸至张渚住房所,存量房资金交易监管业务延伸至丁蜀镇,为群众办事提供便利。取消农村私房房产测绘收费及配图资料费,农村私房测绘报告免费邮寄,切实减轻群众经济负担、实现“让群众少跑路”。全年测绘各类房屋3000余幢(户),完成测绘面积630万平方米,累计减免700余户村民的房产测绘费用,免收测绘费及配图资料费12万元,免费邮寄测绘报告300余份。

  2、强保障,安居工程推进有质有效。保障房项目建设顺利,投资7000万元的丁蜀“新城嘉园”三期如期开工,并列入“2019年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计划投资1.6亿元的“画溪公寓”一期,完成设计方案招投标,并列入“2019年政府投资项目”。妥善解决“桃溪人家”保障房项目环评验收、“钱墅人家”土地分割等遗留问题,分别为综合验收、初始登记证办理扫清障碍。基建债务有效压减,“东方花苑”店面拍卖成交7138万元,较底价溢价超44%;公开拍租保障性住房配建商业用房38间、总面积2625平方米,成交租金78.4万元,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落实“去杠杆、降风险、压债务”要求,全年压减债务1.33亿元,压减率近35%,减少年利息支出750万元;“钱墅人家”207套经济适用住房协调为宜城街道王婆桥地块拆迁安置用房,预计回收房款超1亿元,进一步加快经济适用房库存去化速度,有效化解多年存在的保障房空置问题。棚改任务超额完成,筹集5个棚户区改造项目共计2791套,超额完成市定目标任务。积极对上协调争取,将符合条件的乡镇拆迁安置房项目列入“棚户区改造”,为环科园、官林镇两个项目落实10年期的政策性低息贷款6.16亿元,争取补助资金520余万元。近三年来,共实施棚改融资项目7个,政策性贷款总额18.85亿元,节约利息近2亿元,同时对上争取各类奖补资金7500余万元。保障政策严格落实,扎实推进省级保障性住房专项审计整改,整改率达100%。认真贯彻梯度退出制度,全年腾退不再符合保障条件家庭155户。建成并运行宜兴市经适房(房改房)上市交易业务信息系统,避免了群众办事来回奔波。调整2018年度住房保障收入标准,进一步扩大住房保障范围。开展两批次保障性住房申请审核,收到申请417户,经审核307户符合条件,分类保障219户。目前,我市城镇常住人口保障性住房覆盖率达100%,实现应保尽保。全年审批老职工房改548人、新职工住房补贴1402人;清理重复房改34套、清理面积1202平方米;办理公有住房上市交易1276户、交易金额5.16亿元、交易面积10.23万平方米;办理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131户,回收土地收益金833万元;发放廉租补贴33.67万元。发放渔民上岸租房补贴69户、38.9万元,购房上岸补贴6户、10.8万元。专项整治扎实开展,在“尚福公寓”大走访工作中,通过入户走访、电话访问700余户在保对象,走访率超过90%,查出23户在保对象存在转租(借)情形,采取限电、曝光等手段,已腾退17户违规转借租家庭,6户退房手续正在办理中,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维修养护精细实施,完善保障房小区配套设施,“钱墅人家”增设充电车棚8只、充电设施24套及充电车位240只。维修保障房650余户次,检修智能化设施38次,完成“钱墅人家”二期相关消防设施的维修改造,全年投入维修资金55万元。

  3、优服务,物业行业管理有声有色。诚信管理平台正式运行,积极开发、运营物业诚信管理平台,根据物业服务企业不同信用等级,严格执行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制度,实行差异化分类管理,完成并公布了2018年度物业服务企业记分情况等级评定工作,25家物业服务企业被诚信扣分、12家企业获得良好信息加分、20人次项目经理获得良好信息加分。同时,启动智慧物业综合平台开发,有机整合业主、物业公司、市物业管理中心三方信息。“创城”长效管理持续发力,成立物业小区文明城市长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实行片区负责制,将城区103个物管小区分成六个片区,分片定点到人,并落实片区负责人月度实地巡查、季度考察测评制度;积极配合市创建办落实物业小区整改,投入4.5万元,为27个宣传缺失的老旧小区增补90余幅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宣传内容,营造“创城”长效管理氛围。考核制度建设日益完善,市政府对属地政府的物业管理考核由宜城街道扩大到环科园、开发区、丁蜀镇,制定《2018年度宜兴市物业服务企业综合考核办法》,建立考核联动机制,形成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拟定《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服务管理的实施意见》,构建社区、业委会、物业企业三方共治体系,进一步完善监督管理体系、健全协调管理机制,已完成两轮征求修改意见工作,待市政府审核后印发。示范创建活动积极开展,“岳堤南苑”小区被列为“2018年省级宜居示范居住区项目”,我局对上争取省级宜居小区导向资金300万元,围绕硬化美化、加固修缮、配套完善等要求完成该小区的全面改造,顺利建成省级宜居示范居住区。指导物业企业参与省、市示范项目创建工作,树立物业服务先进示范标杆,推动全市物业服务行业规范发展,“天禧花园”“九龙依云”等小区获得“省级示范物业管理项目”荣誉称号,宜兴市供电公司、蜀山古南街等4个项目获得“2018年度无锡市物业管理示范项目”称号。“质价相符”专项检查完成目标,联合物价局开展城区40个小区的质价相符检查,围绕小区收费标准及服务等级是否匹配,重点检查小区整体环境、管理人员配置、设施设备运行等情况,形成基于事实、客观公正的检查情况档案资料。技能竞赛培训深入推进,组织开展宜兴市首届“物业管理行业技能竞赛”活动,择优选拔“物业管理行业职业技能能手”代表宜兴参加无锡市物业管理行业“物业技能竞赛”,分别获得物业管理员项目竞赛第六名和维修电工项目竞赛优胜奖。会同市房协物专委开展建构筑物消防员培训,组织实施属地政府和社区物业管理专职人员培训,开展两批次全国物业管理项目经理岗位技能培训。全年完成前期物业管理招标项目21个、面积231万平方米,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备案项目61个、面积344万平方米。指导成立首次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和业主委员会换届10个,指导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3个。归集维修资金7099万元,审批维修项目865个,使用维修资金利息1685万元,协调处理中堂、溪隐府、中星湖滨城D区等大型物业矛盾纠纷10余起,处理物业投诉555件。

  4、重实效,房屋常态管理有条有理。公房转租整治步入常态,巩固前期整治成果的基础上,重点做好转租“钉子户”清理工作,加强动态监管,通过定期抽查、受理监督举报,及早发现、处理擅自转租行为,全年共清理74户转租公房,清理完成率100%。租金收缴方式不断创新,以银行代扣、微信支付等信息化、现代化手段代替上门收租的传统方式,为630余户在保对象开通了银行卡代扣租金服务,既方便保障对象交租,又大幅提高收缴率。试点安装预付费式电表,通过电费缴纳环节敦促在保家庭及时交租,有效降低公共租赁住房欠租率,完成“尚福公寓”45户长期欠租对象的租金清缴。全年收缴直管公房住宅租金380万元,收缴率为97.62%;收缴非住宅租金1350万元,收缴率为99.66%。公房维修管护及时到位,通过张贴公房管理办法、催租公告、整改通知、安全提示、诉讼处理情况等信息,做好公房宣传管理工作。在公房集中区张贴报修电话宣传牌,解决群众报修不便的问题。全年完成小修养护1945户次,中轮修改造6993平方米,并严格执行维修回访制度,切实保障租户住房安全。白蚁防治量质并举,调整新建房屋白蚁预防业务受理方式,启用《新建房屋白蚁预防公共服务受理单》,优化白蚁防治公共服务流程,取消新建房屋白蚁预防行政事业性收费,采用多种方式加强白蚁防治宣传。全年减免白蚁预防收费500余万元,签约预防工程项目126个,合同签约面积379万平方米;工程施工项目174个,施工面积47.75万平方米;工程竣工项目70个,竣工面积154.54万平方米,发放白蚁预防竣工合格证80份;开展白蚁灭治347户,灭治面积6615平方米。房屋安全管理规范高效,开展全市既有房屋排查工作,建立“房屋健康档案”,累计排查房屋850幢、8460套、面积达98.7万平方米,经鉴定确定为C、D级房屋119幢、面积2.8万平方米,未经鉴定的疑似危房55幢、面积4886平方米;解危整治房屋98幢,并推广利用北斗建筑安全监测系统对宜北综合楼进行动态监控。全年处理各类投诉举报260起,同比增长21.4%,发放行政警示文书120份,办结率95%以上,受理房屋安全委托鉴定48份。

  5、抓党建,干部队伍建设有规有为。不断强化“忠诚干净担当”要求,持续抓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贯彻落实,进一步打造适应高质量发展的干部队伍,着力营造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坚持以党的建设为引领。加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等重点内容的学习贯彻,确保全局政治方向正确、党员干部思想政治素质本固基强。严格按照工作程序成立局机关党委,持续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及示范党支部创建工作,局机关党委获评“先进基层党组织”,局第一党支部成功创成市级机关第一批“示范党支部”。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建立健全惩防体系。深化党建联谊及“春晖社会妈妈”活动内涵,“春晖社会妈妈”获评2018年“无锡好人”荣誉称号,是我市唯一一个获得“无锡好人”的团队,“春晖社会妈妈”提质扩涵项目获评2018年度全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创新创优项目优秀奖。扎实开展庆祝建党97周年主题党日、“清风课堂”“党员统一活动日”“道德讲堂”清廉家风主题教育、“学习贯彻十九大、牢记使命话担当”主题征文、“缅怀革命先烈、永葆党员本色”清明祭扫等形式多样、内涵丰富的党建活动,进一步提升党建工作水平。坚持以队伍建设为关键。把凝聚局领导班子合力放在首位,虽然根据上级要求和工作需要,局领导班子成员大幅减少,但始终充满了团结的力量,展现出旺盛的斗志,全局各项工作有条不紊、高效运转;同时,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把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人,推荐选拔到领导岗位、关键岗位,全年共推荐和任用10名中层干部,交流3名中层正职干部。并坚持以制度管人管事,完成6个住房所的车辆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了公车管理制度,编外用工管理得到进一步规范。坚持以依法行政为重点。广泛开展法治宣传,建立横向部门业务协作平台,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抓好全局依法行政业务培训,提高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强化执法监督,规范行政诉讼,定期开展依法行政情况专项考核及案卷评查,解决行政执法及行政案卷中存在的问题,规避行政风险。完善日常监管,定期听取社情民意,设立机关服务、咨询、投诉热线和电子信箱,形成有效的社会监督制度。积极响应群众诉求,全年依法依规处理处置各类投诉信访1288件,完结率100%;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和市政协委员提案31件,回复率100%,满意率99%以上。全局依法行政建设成效突出,连续多年获评全市“依法行政先进单位”,多份执法案卷被评为全市“优秀行政许可案卷”。坚持以阵地建设为抓手。教育培训常抓不懈,举办青年骨干能力提升培训班,开展中心组(扩大)学习12次、专题学习教育8次,举办各类培训、讲座30余期,累计培训2200余人次,结合“引进来”“走出去”多种方式,进一步提升学习培训质效。同时,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参加省市各类竞技比赛,交易中心陈蔚在江苏省首届档案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得全省第十、无锡市第二的优异成绩,获评“无锡市档案技术能手”。信息宣传成果丰硕,加大对外宣传力度,全年收到信息稿件315篇,录用265篇,录用率超过84%,被“中国宜兴”等市级平台录用30余篇;官方微博编发信息182条;“宜兴住房”微信公众号推送31期、42篇文章,累计阅读量超2万人次;组稿《宜兴日报》专版4期、特刊报道1期,多渠道、全方位宣传报道住保房管各项工作。特色活动有效开展,举办职工新春联欢会、“助残帮扶•爱心采摘”三八妇女节、“品读经典•智慧人生”读书征文、职工登山比赛、趣味运动会等活动,丰富干部职工业余文化生活,充分激发队伍内在活力。

  第二部分 宜兴市住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宜兴市住房局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汇总表.xls

  第三部分  2018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宜兴市住房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计5468.24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29.46万元,增长6.41%。其中:

  (一)收入总计5468.24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4397.18万元,为当年从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与上年相比减少65.75万元,减少1.4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其他收入增加。

  2.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为下属事业单位收到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3.事业收入 0 万元,为下属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4.经营收入 0 万元,为下属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与上年决算数。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为下属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6.其他收入1071.06万元,为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为(1)各房管所及公房管理中心取得的公房出售及租金收入、公廉租房租金收入;(2)保障性住房建设中心取得的保障房配套建设店面租金收入。与上年相比增加 395.21 万元,增长 58.48 %。主要原因是保障房配套店面拍租收入及公房出售收入增加。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0 万元,为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主要为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8.年初结转和结余 0 万元,主要为本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总计 5468.24 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 1.39 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公用经费。与上年相比减少 156.36 万元,减少99.12 %。主要原因是(1)本年度党报党刊增量部分财政负担金额列入该功能分类;(2)上年度是追加离退休人员提租等补贴列入该功能分类。

  2.外交(类)支出 0 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3.国防(类)支出 0 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4.公共安全(类)支出 0 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5.教育(类)支出 0 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6.科学技术(类)支出 0 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 0 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 422.80万元。主要用于本年度养老金及职业年金清算补结算款。与上年相比增加257.21万元,增长155.33%,主要原因本年度养老金及职业年金清算补结算,追加应补缴款项列入该功能分类。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 0 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10.节能环保(类)支出 0 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11.城乡社区(类)支出 3.54万元。主要用于事业离退休人员一次性补贴。与上年相比减少269.93万元,减少98.71%,主要原因本年度追加事业退休人员一次性补贴列入该功能分类。

  12.农林水(类)支出 0 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13.交通运输(类)支出 0 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 0 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 0 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16.金融(类)支出 0 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 0 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 0 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040.51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以及项目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 498.54 万元,增长 10.98 %,主要原因人员工资、公积金、提租补贴等政策性调整增加。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 0 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21.其他(类)支出 0 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22.债务还本(类)支出 0 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23.债务付息(类)支出 0 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24.结余分 0 万元,为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主要是事业单位对非财政补助结余按规定计算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和转入事业基金等。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25.年末结转和结余 0 万元,为单位结转下年的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主要为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的项目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使用的资金。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宜兴市住房局本年收入合计5468.2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397.18万元,占80.41%;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占 0 %;事业收入 0 万元,占 0 %;经营收入 0 万元,占 0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占 0 %;其他收入1071.06万元,19.59%。

  

  图1:收入决算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宜兴市住房局本年支出合计5468.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75.19万元,占72.70%;项目支出1493.05万元,占27.30%;经营支出 0 万元,占 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 万元,占0%。

  

  图2:支出决算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宜兴市住房局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4397.18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65.75万元,减少1.4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1)其他收入增加;(2)项目支出减少。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宜兴市住房局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4397.1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0.41%。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65.75万元,减少1.47%。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宜兴市住房局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3414.96万元,支出决算为4397.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8.7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1)人员工资、公积金、提租补贴等政策性调整增加;(2)本年度追加补缴养老金及职业年金清算补结算款项。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项)。年初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1.39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年度党报党刊增量部分财政负担金额在该功能分类中列支。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1.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障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289.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追加补缴养老金清算补结算款项在该功能分类中列支。

  2.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10.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追加补缴职业年金清算补结算款项在该功能分类中列支。

  3.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年初预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15.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遗嘱补助政策性调增,追加款项在该功能分类中列支。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 77.60 万元,支出决算为 64.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8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下属单位宜兴市白蚁防治所专用材料款项目支出减少,宜兴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网络设备维护费、培训费项目支出减少。

  (三)城乡社区支出(类)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款)住房建设与房地产市场监督(项)。年初预算为 2.8 万元,支出决算为3.5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6.4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年度追加事业退休人员一次性补贴部分列入该功能分类中列支。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8.2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本年度公积金政策性调增,追加数在该功能分类中列支。

  2.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年初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25.43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追加事业退休人员一次性补贴部分列入该功能分类中列支。

  3.城乡社区住宅(款)其他城乡社区住宅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334.56万元,支出决算为3978.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19.3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工资、公积金、提租补贴等政策性调整增加。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宜兴市住房局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917.27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3755.82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提租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161.4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宜兴市住房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97.1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65.75万元,减少1.47%。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宜兴市住房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414.96万元,支出决算4397.18为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8.7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1)人员工资、公积金、提租补贴等政策性调整增加;(2)本年度追加补缴养老金及职业年金清算补结算款项。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宜兴市住房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3917.27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3755.8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提租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161.4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宜兴市住房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57万元,占“三公”经费的47.95%;公务接待费支出2.79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52.0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 0 万元,完成预算的  0 %,比上年决算相同均为 0 万元,主要原因为无因公出国(境)费用发生。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团组 0 个,累计 0 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57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决算支出 0 万元,完成预算的 0 %,比上年决算相同均为 0 万元,主要原因为无公务用车购置。本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购置公务用车 0 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2.57万元,完成预算的5.13%,比上年决算减少5.45万元,主要原因为本年度下属事业单位6个住房所进行车改,取消公务用车;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1)本年度下属事业单位6个住房所进行车改,取消公务用车;(2)公务用车数量减少且按照上级要求杜绝公车乱用,严控车辆的运行维护,节约能源。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车辆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等。2018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 1 辆,借用下属企业车辆7辆。

  3.公务接待费2.79万元,完成预算的10.15%,比上年决算减少2.2万元,主要原因为严格执行公务接待规定,本年度公务接待批次和人次减少;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公务接待规定,本年度公务接待批次和人次减少。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79万元,接待24批次,248人次,主要为接待相关单位交流、调研工作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 0 万元,接待 0 批次,0 人次。

  宜兴市住房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1.04万元,完成预算的20.8%,比上年决算减少1.25万元,主要原因为对照标准严控会议费用,召开会议次数减少;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对照标准严控会议费用,召开会议次数减少。2018 年度全年召开会议2个,参加会议50人次。主要为召开局年度工作分析会、参加省房屋鉴定检测技术研讨会。

  宜兴市住房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0.90万元,完成预算的4.19%,比上年决算减少12.59万元,主要原因为严格对照标准大力压缩培训经费,组织培训减少;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对照标准大力压缩培训经费,组织培训减少。2018年度全年组织培训8个,组织培训45人次。主要为法制、司法干部培训、入党积极分子培训、会计、档案、执法等专业技术培训。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宜兴市住房局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 0 万元,本年收入决算 0 万元,本年支出决算 0 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 0 万元。本部门无相关收支项目。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7.86万元,比2017年增减少0.20万元,降低0.53 %。主要原因是办公经费减少。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1.4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27.1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3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1.4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0%。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1 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 0 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 0 辆、机要通信用车 0 辆、应急保障用车 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离退休干部用车 0 辆、其他用车 0 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 2 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 0 台(套)。

  十四、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共 0 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工作,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 0 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