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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市建设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宜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时间:2019-07-24 10:29:34 浏览次数: 字号:[ ]
索引号 014046317/2019-04157 生成日期 2019-07-24 公开日期 2019-07-24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宜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效力状况 有效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财政、金融、审计 主题(二) 财政 体裁 公告
关键词 决算,财务,政府信息 分类词 财政,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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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宜兴市建设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宜兴市建设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18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宜兴市建设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政府有关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工程建设和人民防空、建筑业、房地产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方针;拟订或制定全市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工程建设、人民防空、建筑业、城市综合开发、房屋拆迁、园林绿化、城镇公共照明等方面的行政措施和规范性文件。

  (二)拟订和组织实施人民防空和建筑业、城市综合开发、房屋拆迁、园林绿化、城镇公共照明的发展战略,编制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年度计划。

  参与拟订全市城市建设、村镇建设、住宅产业化的发展战略和编制中长期规划。参与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和详细规划的制订工作;参与重大建设项目的选址及方案会审工作。

  (三)综合管理建设系统承担的市政府实事工程和重点工程。参与财政性建设资金使用计划的编制,上报年度城市维护建设资金的使用计划和年度城市建设计划;负责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和园林绿化、公共照明工程的实施和管护。指导和管理全市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公共照明、风景和名胜区工作。

  (四)负责市区道路开挖、临时占道和临时占用城市绿地的审核审批;按有关法规对建筑市场和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公共照明等工程建设实施监察管理。

  (五)负责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人民防空建设费和其他法定建设规费的收缴、监督管理和使用。

  (六)负责全市建筑业行业管理,规范建筑市场。承担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负责建设行业各类企业资质、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备案、工程监理和工程检测等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建筑节能的综合管理和新型墙体材料的推广应用;负责全市建筑工程的装饰装修管理与监督;指导工程项目建设、政府投资工程组织实施方式改革以及合同管理和工程风险管理,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

  (七)负责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建立。执行工程建设全省统一定额、计价依据和工程造价管理制度,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管理工程造价咨询等中介企业。

  (八)负责全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管理,负责施工图设计审查和建设工程初步设计评审;负责管理工程建设抗震设计规范和抗震设计审查工作,负责全市的地震监测、地震应急、震灾预防等各类防震减灾工作;负责建设技术市场管理,推进建设科技进步。

  (九)负责城市建设综合开发管理。负责城区综合改造的日常工作,依法规范开发行为,负责开发企业资质、开发计划、小区配套设施和开发建设全过程的监督管理,牵头负责城镇住宅小区竣工综合验收和交接管理。负责全市房屋拆迁管理工作。参与全市住宅产业化发展工作。

  (十)指导全市村镇建设和管理工作,加快小城镇建设,推进乡村城市化发展;指导村镇建设项目、住宅以及基础设施等各项建设活动,对建设项目进行质量、安全检查。

  (十一)负责人防工程的规划、建设、管理和开发利用,负责人民防空指挥所和指挥设施的建设和管理,负责人民防空指挥通信网络、警报网的建设和维护。

  (十二)组织全民防空宣传教育,组织全市人民防空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教育和培训。

  (十三)研究制定人民防空指挥机构转入战时体制方案,平时组织进行人民防空演习和防空警报试鸣,监督指导重要目标的防护,监督指导群众防空组织建设和训练。

  (十四)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建、纪检监察和群团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依法行政、人事人才、社会保险和财务、审计、统计工作;负责市政工程的内审工作;负责局属企事业单位的改革工作。负责城建档案管理。负责建设系统的职业教育与培训工作及建设系列各类执业资格注册管理工作。

  (十五)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一)办公室

  承担组织协调局机关行政事务工作,处理局党委、行政的日常事务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与协调;负责局重要文稿起草、文件审核和文电处理;负责对外联络、政务信息、宣传、信访、督办、档案、保密、接待、安全保卫和后勤管理工作;负责人大代表批评建议意见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机关印章、介绍信及局系统通讯、车辆的管理等职责。

  主要负责人     周平 电话 0510-87996786

  (二)组织人事科

  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局党组织建设的工作规划;负责局管的领导班子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社会保险、人事档案、考核和行政奖励工作;负责知识分子工作和专技人员职务晋升申报、考核、聘任及有关管理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开发、人才培训;负责计划生育、统战、老干部工作,指导工、青、妇、等群团工作。

  主要负责人 蒋卓萍电话 0510-87994043

  (三)行政许可服务科(挂“法制科”牌子)

  承担本部门的行政许可审批及有关服务事项。其他科室不再承担相关职责。

  负责局系统行政法制建设工作,组织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指导改革工作和建设监察工作;组织协调规范性文件的计划编制、起草、修订、审查、报批;负责行政处罚的立案、审查、处罚决定、申请执行和备案的日常工作,代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公共权力网上运行工作,统一行使行政许可服务;负责建设系统内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和执法证件管理工作;负责普法教育工作,抓好建设法律法规、行政措施的宣传教育工作。

  主要负责人 邱文军 电话 0510-87992920

  (四)综合计划科

  参与编制城市建设的发展战略、中近期计划纲要;负责编制城市市政维护建设、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年度计划并指导监督实施;负责制订年度工程项目资金拨付计划;参与局承担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方案变更、工程款追加等方面的会审、报批工作;制订事业单位的年度工作目标计划;负责局系统的综合统计工作;负责统计人员的业务指导、培训和考核工作。

  主要负责人 姚余珍电话 0510-87994026

  (五)工程技术管理科(挂“总工程师办公室”牌子)

  参与制订建设事业科技进步规划,负责重大技术文本的编制、论证;负责重大技术管理规定的拟订、审定;参与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和详细规划的制订和论证工作;组织建设工程评优活动;参与重大工程项目质量验收及重大工程技术事故的处理;负责勘察设计行业技术政策、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的贯彻执行及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管理;负责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批和施工图设计的政策性审查;负责涉外建设项目审查,参与重大市政工程项目和变更方案的会审;负责管理城乡建设工程抗震设计规范和抗震设计审查工作;负责建筑节能和建设科技工作;负责本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考核和技术教育工作;指导本系统学会、协会等社会学术团体开展各项活动。

  主要负责人 严朝辉  电话 0510-87994051

  (六)财务科

  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规、方针政策和制度;负责编制和执行局系统预算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负责制订事业单位的经济目标计划及考核;负责局系统政府采购项目的审核报批;对局系统所属单位的财务管理、成本管理、预算管理、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经济活动分析等工作组织定期考核和检查;参与重大经济合同和协议的研究和审查;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工作,做好各项建设规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并进行监督;负责局系统会计人员的业务指导、培训和考核工作。

  主要负责人 史国球   电话 0510-81730678

  (七)审计科

  负责局建设的工程项目决算的审计工作和上报工作;负责对局建设工程跟踪审计组聘用的中介机构及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对局系统单位进行年中、年末财务审计,为事业单位的年终考核兑现提供依据;对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实行离任审计;对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渎职行为进行专案审计;负责其他专项审计;负责上级审计部门对局系统各类审计的协调配合工作。

  主要负责人 吴宏  电话 0510-87991985

  (八)村镇建设管理科

  宣传贯彻上级有关村镇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履行村镇建设方面的行业管理职能;负责与省建设厅、无锡市建设局等上级主管部门的对上联系、与各镇工作上的衔接、沟通,做好各镇与局属建管、开发、质监、安监、拆迁等处室的协调工作;组织、联系和指导各类村镇建设创建工作和各镇农村新型社区建设工作,负责制订各镇村庄整治计划及拨付的衔接工作,负责各镇小城镇建设年度考核和奖励工作;负责各镇建管所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负责村镇建设信息和数据的统计、汇总、上报、反馈。

  主要负责人  姚勇俊 电话  0510-87967672

  (九)人防工作管理科

  负责全市人民防空建设规划、计划的编制、管理和统计;负责人防工程及城市地下空间的建设、管理和开发利用,负责人民防空指挥所和指挥设施的建设和管理,负责人民防空指挥通信网络、警报网的建设和维护;组织全民防空宣传教育,组织全市人民防空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教育和培训;研究制定人民防空指挥机构转入战时体制方案,平时组织进行人民防空演习和防空警报试鸣,监督指导重要目标的防护,监督指导群众防空组织建设和训练。

  主要负责人 周洪春电话 0510-87920501

  另按有关规定设置纪检监察机构。

  宜兴市建设局部门下属单位情况。

  (一)宜兴市地震局

  主要职责:

  负责辖区内的地震监测、地震预报、震灾预防等各项防震减灾工作。

  主要负责人  冯斌荣  电话0510-81730866

  (二)宜兴市建筑安装工程管理处(挂“宜兴市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管理办公室”、“宜兴市建筑装修管理办公室”牌子)

  主要职能:

  1、受市建设局委托,负责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审批发放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2、负责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备案和建造师网络押证注销业务管理;

  3、负责对建筑企业注册建造师(含小型项目管理师)执业资格初审及相关注册工作;

  4、负责本市建筑企业外出施工审核,负责外省、外市建筑企业进市施工的登记核验管理;

  5、负责建筑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发放管理及信用考评工作;

  6、参与宜兴文明工地考核和“陶都杯”评审工作;

  7、负责建筑市场方面民工工资信访投诉处理工作;

  8、负责建筑行业统计管理,负责建筑业企业统计报表的汇总和上报;

  9、负责建设工程墙改和建筑节能的综合管理;依法查处违反墙改节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行为;

  10、负责墙改基金的征收和返退管理以及墙改建筑节能验收工作;

  11、负责新型墙材和节能材料的推广工作;

  12、负责建筑企业岗位培训、考核及继续教育工作。

  主要负责人 唐军 电话0510-87972939

  (三)宜兴市市政建设管理处

  主要职能:负责政府投资项目中的照明工程施工许可管理、负责主城区政府投资项目中的市政工程施工许可管理、负责市政市场管理、负责市政工程施工备案和建造师(小型项目管理师)网络承接工程业务管理、参与本市市政、照明企业资质初审及动态监管工作、负责对市政、照明企业建造师(含小型项目管理师)执业资格初审及执业监管工作、负责外省、外市市政、照明、绿化企业进市施工的备案管理、负责市政、照明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发放管理及综合考评信息工作;参与综合管理城建公司承担的市政府市政实事工程和重点工程,参与财政性市政建设资金使用计划的编制,上报年度城市维护建设资金的使用计划和年度城市建设计划;负责城市市政设施和园林绿化项目的建设,负责市政设施日常管理和巡查养护工作,负责新建住宅小区市政、景观绿化配套设计的指导及备案,并对过程进行监督,参与项目的竣工验收,负责市政、绿化建设及设施维护相关的信访投诉处理工作,负责桥梁养护企业巡查人员业务培训,参与新建道路、桥梁的命名申请工作,负责市政设施挖掘申请的审批工作。

  主要负责人 勇志峰 电话0510-87994020

  (四)宜兴市绿化管理处

  主要职能:负责市内国道、省道及市重要道路、旅游干线、芜申运河两侧的绿化养护;负责城区内园林绿化的养护;城市树木移伐、截干和古树名木迁移的审批;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的审批;组织研究并提出城区园林绿化养护和管理办法;指导各镇搞好园林绿化的管护工作。

  主要负责人 丁建平 电话0510-87951399

  (五)宜兴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主要职能:

  一、负责市建设局投资的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二、负责本地区监理行业、检测机构等中介机构的行业管理工作。

  三、负责本地区商品混凝土企业登记备案工作。

  四、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组织开展建筑工程质量创优评先工作。

  五、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办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

  六、宣传、贯彻国家及省市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和工程技术标准。

  七、参与本市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八、对宜兴市建设监察大队提供技术支撑。

  九、完成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其他工作。

  主要负责人  王治国 电话0510-87995789

  (六)宜兴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挂“宜兴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牌子)

  主要职能:

  贯彻国家有关房屋拆迁安置的法律、法规、政策和管理办法;智能制定房屋补偿安置标准;组织审查被拆房屋产权和作价;审核拆迁安置方案核发拆迁许可证;负责对拆迁业务人员的培训,指导、协调、检查、监督拆迁工作;查处房屋拆迁中违反政策的行为和调解拆迁纠纷;负责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主要负责人 王建英 电话0510-87994025

  (七)宜兴市城乡综合开发管理办公室

  主要职能:

  为全市城乡建设综合开发管理工作服务;城乡建设综合开发管理工作。

  主要负责人 张亚平 电话0510-87994029

  (八)宜兴市工程建设造价管理处

  主要职能:

  建设工程造价和定额管理

  主要负责人 房小忠 电话0510-87994012

  (九)宜兴市照明管理处

  主要职能:贯彻执行国家的政策法规和行业技术规范,编制宜兴市城镇公共照明设施的管理办法,负责城镇功能性和景观性照明设施规划、建设、管理、维护及其网络系统建设维护

  主要负责人 朱敏 电话0510-81730030

  (十)宜兴市城建档案馆(挂“宜兴市城建档案馆合署办公”牌子)

  主要职能:负责全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服务工作。

  主要负责人 吴优明 电话0510-87979220

  (十一)宜兴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

  主要职能:

  按有关建筑施工安全规定,负责对全市辖区内的备案建筑工程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审核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资格,检验建筑施工现场安全设施的可靠性;组织培训、持证上岗,督促施工企业建立安全保证体系,总结推广安全施工经验。

  主要负责人  施海烜 0510-87996249

   (十二)宜兴市公共建筑建设管理中心

  主要职能:根据委托对由市政府投资的非经营性建设用房和政府指定的其他项目及构筑物、配套设施进行建设的组织实施工作,并于项目建成后交付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 俞卓军 电话0510-87992196

  (十三)宜兴市建设监察大队  

  主要职能:受市建设局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法律法规,实施工程建设和建筑市场、照明、房屋征收、房地产开发、城建档案等监察与稽查,并依法查处其违法违规行为。

  主要负责人 赵凌 电话0510-80758687

  (十四)宜兴市市外建筑业企业服务中心

  主要职能:统一管理宜兴市驻外施工队伍,搞好经营渠道,建筑业务拓宽,承接服务工作,协助当地建筑市场管理。

  主要负责人 朱建强 电话025-85510653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汇总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5家,具体包括:宜兴市建设局本级、宜兴市地震局、宜兴市建筑安装工程管理处、宜兴市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管理办公室、宜兴市市政建设管理处、宜兴市绿化管理处、宜兴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宜兴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宜兴市城乡综合开发管理办公室、宜兴市工程建设造价管理处、宜兴市照明管理处、宜兴市城建档案馆、宜兴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宜兴市公共建筑建设管理中心、宜兴市建设监察大队。

  三、2018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2018年,宜兴市建设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市委十三届三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高质量发展目标以及部门条线中心工作,进一步振奋精神、团结拼搏,各项重点目标任务得到顺利推进和落实。

  代建工程方面,突出重点民生实事工程和重大功能性载体,市医疗中心土石方工程作业完工,进入桩基施工阶段;和桥医院新院区开工建设,儿童保健服务中心等医疗项目正在进行方案深化设计。江南大学研究生院正式奠基,一期工程建设有序启动;宜兴中专实训基地二期建成交付,特殊教育学校年内实现主体封顶,东氿小学桩基施工进场,教师进修学校幼儿园迁建、二实小南校区扩建工程即将开工建设。市档案馆新建工程年内主体结构出正负零,陶博馆改扩建工程2号馆春节前实现主体结构封顶。

  市政工程方面,集中精力打好陶都路、宜浦路、张灵慕线、巷头路四路改造大会战,陶都路改造、宜浦路改造工程将于年内全面建成,张灵慕线景观整治工程、巷头路改造年内基本建成。此外,还完成太滆广场地下停车场改造,完成城西雁行路东延、城东青墩东路等一批支路建设。

  照明工程方面,完成开放式老小区路灯架空线改造和张灵慕线路灯工程、宜浦路路灯工程,范蠡大桥亮化工程正式进场施工,将于春节前竣工,巷头路路灯工程、陶都路路灯工程年内将实现亮灯。

  建筑质量方面。召开全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工作会议,以市政府名义正式出台《关于促进宜兴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大力推进绿色建筑发展,加快推动宜兴建筑业提档升级、转型发展,宜兴成功创建为江苏省“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示范城市”。

  园林绿化方面。坚持绿色生态高质量发展的理念,先后完成枫隐广场、枫隐路西侧景观、范蠡大道等景观绿化工程建设,加快推进青墩河公园以及陶都路、宜浦路、巷头路绿化改造提升工程,持续深化林荫路改造,全年累计新增绿化面积超过70万平方米。城市建成区林荫路推广率和绿化覆盖率分别达78.7%、43.26%。国家园林城市复查迎检工作得到了省考核组高度评价。

  美丽乡村发展方面。深入贯彻市委“乡村振兴战略五年行动计划”,打造更加美丽宜居的村庄环境。一方面,抓常态抓提升。大力开展村庄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全年共检查行政村186个,自然村912个,成功创建17个整治提升示范村、34个长效管理示范村,长效管理工作和整治提升工作居无锡大市前列。另一方面,抓特色抓亮点。全力推进特色田园乡村建设工作,建立我市特色田园乡村建设资源储备库,积极申报省、无锡市级试点。经过努力,目前已有10个自然村正式列入无锡市试点名单,其中3个自然村进入省试点候选名单。

  部门服务方面。持续深化“3550”施工许可改革,全面落实施工许可一体化平台应用,积极推进模拟审批,启动实施“多图联审”新模式,实现施工许可无纸化申报、“不见面审批”,所有工业项目实现50天内办理施工许可证。进一步丰富“连心桥”主题服务活动,持续推进服务企业、服务社区、服务村镇“三服务”活动,重点开展项目结对上门服务活动,做到全过程指导、零距离服务,为项目快建设、早建成扫清障碍。

  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管理方面。建立健全“宜兴市建筑业企业信用平台”,修订完善《宜兴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考核办法》,坚持将考评结果纳入建设工程招投标评分体系,进一步强化了施工现场和招标后场的两场联动。狠抓工程质量管理,深入开展商品混凝土专项整治,切实强化质量通病防治,进一步夯实质量管理的基础。进一步深化“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建设年”活动,持续开展文明施工市级观摩活动,全面加强事前防控和重大危险源监管,做到日常检查与专项整治、隐患排查相结合,真正构建了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的长效机制。截至目前,共有近20个项目申报江苏省“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星级示范工地”。突出工地扬尘管控,推进绿色工地建设,目前全市所有工地均达到绿色工地建设标准,为全市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作出了积极贡献。

  征收开发管理方面。调整我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研究企业搬迁等配套补偿政策,全面规范了征收与补偿实施行为,保障了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建设管理,密切关注动态,掌握建设进程,实现新开工项目市政配套施工许可证办理和建设过程监管全覆盖,有效提升开发项目品质,减少了涉房矛盾发生。

  人防和防震减灾方面。制定人防工程年度巡查计划,建立工作台账,加强日常巡检,对老旧人防工程进行重点检查,对损坏现象及时进行维修,努力使全市人防工程完好率达到百分之百。启动城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深入开展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活动,成功打造江苏省“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

  城市管理方面。扎实开展背街小巷环境提升行动,完成谢桥路、花园路、紫竹路、惠兴南路改造等背街小巷改造。坚持建管并举,严格执行“六定”制度,发现问题第一时间报修、第一时间修复、第一时间解决,为市民出行提供了更加便捷的条件。1至11月累计修复侧石5500多米、道板砖6800多平方米、花岗岩1.2万平方米。深入开展公益广告提升行动,借助“党员服务区”活动定期开展公益广告巡查,全年更换内容陈旧、存在破损的公益广告牌超过100块。针对林下空间、慢行系统等实施“微创式”提升改造,提升宜居环境,巩固创城成果。

  

  第二部分 宜兴市建设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1宜兴市建设局2018年度决算公开表.pdf

  

 

  第三部分  2018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宜兴市建设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计21757.80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 1315.20   万元,增长  6.43  %,主要是基本支出中工资福利支出增加,财政拨款相应增加,宜兴市建设局机关以收定支项目增加300万元项目,其中:

  (一)收入总计  21757.80  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  21725.30    万元,为当年从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与上年相比增加  5547.70  万元,增长  34.29  %。主要是基本支出中人员的自然增资;以收定支项目城建资金增加300万元;原路灯电费补贴在其他收入中列支的4200万元今年在此项中列支的原因。

  2.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3.事业收入   0   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4.经营收入   0   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6.其他收入   32.50  万元,为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宜兴市建设局机关2018年建筑设计院32.5万元其他收入纳入此项的原因。与上年相比减少  4232.50  万元,减少  99.24  %。主要原因是宜兴市建设局机关取得的路灯电费补贴收入今年在财政拨款收入中列支而减少的原因。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0    万元,为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主要为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8.年初结转和结余 0   万元,主要为本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总计  21757.80  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  120.56  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中的一类。与上年相比增加   97.96万元,增长  433.45 %。主要原因是宜兴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2017年所有支出在城乡社区支出中列支而2018年在此项中列支84.17万元;宜兴市建设局机关2018年预留增资及党报党刊增量财政负担部分比2017年在此项中增加13.79万元。

  2. 外交支出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3.国防支出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4.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5.教育支出3.5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53万元,主要是2018年宜兴市建设局机关事改企退休人员生活补贴部分在此项中列支而增加的原因。

  6.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7.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3.89万元,主要用于退休职工死亡抚恤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与上年相比增加120.16万元,增长875.16%。主要是宜兴市建设局机关养老保险费及年金缴费支出增加23.69万元;宜兴市照明管理处养老保险费及年金缴费支出增加34.9万元,宜兴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养老保险费及年金缴费支出增加39.46万元,宜兴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养老保险费及年金缴费支出增加21.77万元的原因。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10.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11.城乡社区支出21375.8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成本及行政管理的项目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1210.06万元,增长6%。主要原因是主要是基本支出中人员的自然增资;宜兴市建设局机关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配套增加300万元;宜兴市建筑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2018年人员工资及费用81.15万元在此项中列支而2017年在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中列支。

  12.农林水支出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13.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14.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76.69万元,减少100%。主要是2017年部门决算中宜兴市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管理办公室人员工资及运行费用在此项中列支,而2018年在城乡社区支出中列支而减少的原因。

  1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16.金融支出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17. 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18.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16.46万元,主要用于宜兴市地震局行政成本及行政管理的项目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33.26万元,减少22.21%。主要是宜兴市地震局2018年项目支出比2017年减少27.97万元的原因。

  19.住房保障支出7.5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6.57万元,减少46.66%。主要是2017年宜兴市建设局机关追加公积金7.28万元而2018年无追加而减少的原因。

  20.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21.其他支出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22.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23. 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此外,基本支出为7152.8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600.57万元,增长28.83%。主要原因是由于人员的增加及自然增资、非编人员定额标准增长等因素。

  项目支出为14604.9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85.37万元,减少1.92%。主要是虽然宜兴市建设局机关以收定支项目城建资金比2017年增加300万元,但取得的电附加补贴减少575.9万元的原因。

  24.结余分配  0  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25.年末结转和结余 0   万元,为单位结转下年的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主要为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的项目无法按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使用的资金。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宜兴市建设局本年收入合计 21757.80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21725.30万元,占 99.85%;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占 0%;事业收入 0万元,占 0 %;经营收入0 万元,占  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占 0 %;其他收入 32.50 万元,占 0.15  %。(可用饼图显示本年收入结构图)

  图1:收入决算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宜兴市建设局本年支出合计 21757.80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7152.87 万元,占 32.87  %;项目支出  14604.93  万元,占 67.13 %;经营支出 0 万元,占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 万元,占 0 %。(可用饼图显示本年支出结构图)

  图2:支出决算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宜兴市建设局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 21725.30  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 5547.7万元,增长34.29%。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中人员的自然增资;宜兴市建设局机关以收定支项目城建资金增加300万元;原电附加在其他收入中列支的4200万元今年在此项中列支而增加。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宜兴市建设局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   21725.3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99.85 %。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5547.70  万元,增长  34.29 %。主要是基本支出中人员的自然增资;宜兴市建设局机关以收定支项目城建资金增加300万元;原电附加在其他收入中列支的4200万元今年在此项中列支而增加的原因。

  宜兴市建设局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11063.44  万元,支出决算为 21725.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96.37 %。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决算中宜兴市建设局机关城市维护费5000万元以及电费附加4024.1万元年初预算未编制在本部门预算中。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

  1.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20.5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宜兴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年初预算编制于城乡社区支出中而决算在此项支出中列支84.17万元;宜兴市建设局机关年中预算追加预留增资及党报党刊财政负担部分36.39万元。

  (二)教育支出(类)

  1.其他教育支出(款)其他教育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5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是宜兴市建设局机关事改企退休人员生活补贴部分在此项中列支的原因。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1.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14.5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宜兴市建设局机关养老保险缴费年中追加预算22.16万元;宜兴市照明管理处养老保险缴费年中追加预算33.63万元;宜兴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养老保险缴费年中追加预算37.02万元;宜兴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养老保险缴费年中追加预算21.73万元。

  2.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2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宜兴市建设局机关职业年金缴费年中追加预算1.54万元;宜兴市照明管理处职业年金缴费年中追加预算1.28万元;宜兴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职业年金缴费年中追加预算2.44万元;宜兴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职业年金缴费年中追加预算0.03万元。

  3.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4.0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无法预计退休职工的健康状况。

  (四)城乡社区支出(类)

  1.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767.24万元,支出决算为959.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5.0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是人员的自然增资的原因。

  2.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工程建设管理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5.10万元,支出决算为14.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3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是宜兴市公共建筑建设管理中心固定资产购置实际发生额比预算少的原因。

  3.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258.50 万元,支出决算为2257.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宜兴市建设局机关固定资产采购实际发生额比预算金额少。                 

  4.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024.1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是决算中宜兴市建设局机关城市维护费5000万元以及电费附加4024.1万元并不编制于本部门年初预算中的原因。

  5.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款)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项)。年初预算为4925.31万元,支出决算为6269.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7.2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是年初预算中不包括宜兴市建设局机关、宜兴市地震局、宜兴市建筑安装工程管理处、宜兴市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管理办公室、宜兴市市政建设管理处、宜兴市绿化管理处、宜兴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宜兴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宜兴市城乡综合开发管理办公室、宜兴市工程建设造价管理处、宜兴市照明管理处、宜兴市城建档案馆、宜兴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宜兴市公共建筑建设管理中心、宜兴市建设监察大队年中追加的预算支出,而年终部门决算则包括的原因 。

  6.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800万元,支出决算为28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7.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5万元,支出决算为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1.4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是虽然宜兴市建设局机关年中追加锦绣菜场“光闪卡”项目18万元,但年初宜兴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部分运行经费35万元列入此项而年终决算在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支出中列支才减少的原因。

  (五)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

  1.地震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80.20万元,支出决算为90.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5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是宜兴市地震局部分支出安排在年初预算其他地震事务中而年终决算在此项中列支增加的原因。

  2.地震事务(款)其他地震事务(项)年初预算为54.50万元,支出决算为26.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是宜兴市地震局项目支出减少的原因。

  (六)住房保障支出等支出(类)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8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是宜兴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追加公积金0.15万元、宜兴市照明管理处追加公积金0.65万元在此项目中列支的原因。

  2.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7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是宜兴市建设局机关追加购房补贴6.71万元的原因。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宜兴市建设局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7152.87  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6876.66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 职业年金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救济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 276.21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税金及附加费用、因公出国(境)费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宜兴市建设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8925.3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5324.39 万元,增长 39.14  %。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中人员的自然增资;宜兴市建设局机关以收定支项目城建资金增加300万元;原电附加在其他收入中列支的4200万元今年在此项中列支而增加。宜兴市建设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8150.85  万元,支出决算为 18925.3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232.18 %。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中不包括宜兴市建设局机关、宜兴市地震局、宜兴市建筑安装工程管理处、宜兴市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管理办公室、宜兴市市政建设管理处、宜兴市绿化管理处、宜兴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宜兴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宜兴市城乡综合开发管理办公室、宜兴市工程建设造价管理处、宜兴市照明管理处、宜兴市城建档案馆、宜兴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宜兴市公共建筑建设管理中心、宜兴市建设监察大队年中追加的预算支出,而年终部门决算则包括;决算中城市维护费5000万元以及电费附加4024.1万元并不编制于本部门年初预算中。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宜兴市建设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7152.87  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6876.66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 职业年金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救济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 276.21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税金及附加费用、因公出国(境)费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宜兴市建设局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4.87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7.15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61.09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89.7  %;公务接待费支出 2.14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3.15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 4.87  万元,完成预算的  97.4  %,比上年决算减少 2.12  万元,主要原因为今年因公出国(境)实际人数和次数比去年减少;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今年因公出国(境)实际人数比预计减少。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团组 1  个,累计  1 人次。开支内容主要为:因公出国(境)人员的机票、保险、住宿、伙食、公杂、签证等。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0 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决算支出  0 万元,年初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保持一致为0万元,主要是本部门无此项支出的原因。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  61.09      万元,完成预算的  83.68  %,比上年决算增加  61.09 万元,主要原因是宜兴市绿化管理处和宜兴市建设监察大队2017年在其他交通费用中列支,2018年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列支;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宜兴市绿化管理处第四季度车辆减少1辆、车辆维修次数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车辆维修及保养。2018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 23  辆。

  3.公务接待费 2.14  万元,完成预算的  27.79  %,比上年决算增加  0.99 万元,主要原因为宜兴市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管理办公室绿色节能考核招待比去年增加0.82万元;宜兴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赴外学习装配式建筑3次,费用比去年增加0.69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按照要求控制公务接待费。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 2.14  万元,接待  15 批次, 223  人次,主要为接待持公函必须接待的来访者;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  0 万元,接待 0  批次,  0 人次。

  宜兴市建设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 0.09  万元,完成预算的 3.35   %,比上年决算减少 0.39  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今年召开会议减少;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今年实际开会数少于预计发生数。2018 年度全年召开会议  1 个,参加会议 7  人次。主要为宜兴市建设局机关全国园林城市复查外出召开会议的原因。

  宜兴市建设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 26.34  万元,完成预算的  92.09  %,比上年决算减少 2.26  万元,主要原因为本部门培训场地经过整理后,外出举行培训减少;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部门培训场地经过整理后,外出举行培训减少。2018年度全年组织培训 29  个,组织培训 1690  人次。主要是进行行业培训。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宜兴市建设局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 0  万元,本年收入决算 2800  万元,本年支出决算  2800 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 0  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项)。支出决算 2800 万元,主要是用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的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116.41  万元,比2017年减少 4.31  万元,降低  3.57  %。主要原因是虽然部门全系统工资基数增加使得工会经费增加,但是宜兴市建设监察大队电费减少9.82万元。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45.47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29.95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15.52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45.47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10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23台;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1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共  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工作,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 0  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