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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同意屺亭街道、丁蜀镇部分地名命名的批复

来源: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日期:2019-07-03 10:42:45    浏览次数:530
索引号 014046317/2019-04462 生成日期 2019-07-03 公开日期 2019-07-03
文件编号 宜政发〔2019〕105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效力状况 有效 公开程序 部门内部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综合政务 主题(二) 文秘工作 体裁 批复
关键词 批复,行政,公开 分类词 文秘工作,行政事务,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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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况 市政府关于同意屺亭街道、丁蜀镇部分地名命名的批复

  宜兴市人民政府文件

  宜政发〔2019〕105号

  市政府关于同意屺亭街道、丁蜀镇部分地名命名的批复

屺亭街道办事处、丁蜀镇人民政府:

  你们关于地名命名的请示收悉。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江苏省地名管理条例》《无锡市地名管理条例》和《宜兴市地名管理实施办法》,按照符合历史、照顾习惯、体现规划、易找好记的原则,经实地调查和审核,同意你们对以下地名的命名。

  一、屺亭街道

  1、东起红塔路,往西经宜兴市红塔建设有限公司、宜兴客运修理分公司,转往南经中国石油(中超集团)昆仑能源,至运河路的道路,命名为红澄路。

  2、西起草塘新桥,往东经五星花园、屺山,至S342虞宜公路东氿大道段,属于屺山路的延伸段,仍命名为屺山路。

  3、东起学府路,往西经东郊社区服务中心,至东郊花园A区北门,属于东郊路的延伸段,仍命名为东郊路。

  二、丁蜀镇

  东至赵庄村,南至丁蜀供电所居民楼和常安西路,西至江南市场及江南市场居民楼,北至川埠村的多功能建筑群,命名为陶井紫砂文旅广场。

  希你们接到批复后,认真做好地名命名的宣传,并协调相关单位按照《地名 标志》国家标准(GB17733­­­—2008)制作安装地名标志牌。

  宜兴市人民政府

  2019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