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046317/2019-03681 | 生成日期 | 2019-06-21 | 公开日期 | 2019-06-21 |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市财政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
主题(一) | 财政、金融、审计 | 主题(二) | 财政 | 体裁 | 通知 | |
关键词 | 调整,收费,基金 | 分类词 | 经济管理,财政 | |||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述 | 现将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落实财政部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苏财综[2019]32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
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水利局,国家税务总局宜兴市税务局:
现将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落实财政部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苏财综[2019]32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落实财政部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苏财综[2019]32号).pdf
宜兴市财政局
2019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