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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宜兴市实验中学初一新生招生公告

来源: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日期:2019-06-20 09:30:28    浏览次数:112865880
索引号 014046317/2019-05375 生成日期 2019-06-20 公开日期 2019-06-20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宜兴市实验中学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效力状况 有效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科技、教育 主题(二) 教育 体裁 公告
关键词 学校,招生,公告 分类词 教育,文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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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况 2019年宜兴市实验中学初一新生招生公告

  一、施教区范围登记

  1、登记时间:7月1—2日

  2、交验材料:户口簿原件与复印件、房产证原件与复印件,小学毕业证书原件与复印件(非本市的还需要小学毕业生的基本信息表)。   

  3、施教区范围:民主、溪隐、荆东、东山、岳堤、碓坊、荆溪、土城、城南、文峰10个社区;南郊花园、龙背山庄;城南村、碓坊村、东山村、溪隐村、沧浦村、谢桥村、南园村、山林村8个村;环科园绿园、南河、铜峰、南岳、谢桥、梅园、氵九南7个社区。

  4、同时符合下列四个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1)父母在施教区稳定租住两年以上。

  (2)父母与城区用人单位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或取得工商营业执照。

  (3)其子女符合户籍地计划生育政策。

  (4)父母按规定在本市持续缴纳社会保险一年以上(2018年 6月 30 日前参加社会保险)。

  二、择校生登记

  1、登记时间:7月7日

  2、交验材料:(以下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本市非施教区范围:

  (1)学生家庭户口本、房产证(含学生家庭,租房户房产证及房屋租赁合同)。

  (2)父母工作单位证明、父母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六个月以上的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

  (3)父母按规定在本市持续缴纳社会保险六个月以上证明(2018年 12月 31日前参加社会保险)。

  (4)小学毕业证书。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1)小学毕业证书(非本市的还需要小学毕业生的基本信息表),家庭户口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居住证(取得居住证半年以上且居住地在施教区内),房屋租赁证明。

  (3)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持续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2018年 12月 31日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

  (4)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一年以上)或工商营业执照。

  (5)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户籍地县级人民政府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合法生育证明或征收社会抚养费收据。

  ★城区跨施教区:仅限城区内与学校施教区相邻社区居委内的学生,需提供学生家庭户口本、房产证。

  特别提醒:

   1、教育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对所提供的材料进行复审,家长必须对提供的证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学生入学及摇号资格,并由相关部门追究相应的责任。

   2、属本校施教区内的初一新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办理报名手续。逾期没有办理相关手续的学生,将根据实际情况纳入学校第二批次招生或调剂到其他学校入学。

   3、所有期房不作为施教区房产依据。

  三、工作时间与地点

  1、作息时间:

   上午8:00—11:00 ;下午1:30—5:00

  2、登记和报名地点:实验中学南校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