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宜兴市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应急管理>应急信息
试点养殖场强制免疫实行“先打后补”
来源:宜兴日报
日期:2019-05-15 12:38:58
浏览次数:389
索引号 | 014046317/2019-02984 | 生成日期 | 2019-05-15 | 公开日期 | 2019-05-15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 公开形式 | 网站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
主题(一) | 农业、林业、水利 | 主题(二) | 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 | 体裁 | 其他 |
关键词 | 畜牧业,防疫,兽医 | 分类词 | 农业,卫生 | ||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况 | 日前,我市出台《宜兴市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试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试点养殖场的强制免疫实行“先打后补”,逐步实现试点养殖场自主采购、自行免疫、财政直补。 |
日前,我市出台《宜兴市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试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试点养殖场的强制免疫实行“先打后补”,逐步实现试点养殖场自主采购、自行免疫、财政直补。
根据《方案》,养殖场可自愿向市农业农村局递交试点申请。按要求,试点养殖场不仅要具备相应养殖规模,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具备疫苗存储及自主免疫注射能力,而且近两年内无动物卫生监督处罚记录。被列入试点范围的养殖场,可自主采购国家批准使用的强制免疫疫苗,市财政局根据市农业农村局提供的试点养殖场实际免疫数量和免疫效果发放补助经费。
目前,试点的病种为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补助标准为生猪、羊、禽等以2019年5 月1 日至11 月30 日的产地检疫电子出证数量为基数;种畜禽、奶牛等以当年度11 月底存栏数为基数,根据存栏、出栏数量及实施病种给予每羽、每头0.2元至7.9 元的补贴。
据市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科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先打后补”能够促进养殖者依法落实动物防疫主体责任,在观念上从“要我防”逐步转变为“我要防”,补助资金与采购、免疫记录、免疫效果相挂钩,也可杜绝政府领苗时多领、浪费的现象发生。养殖户自主选择疫苗后,可针对场内的实际情况用苗,选择空间更大,且疫苗生产厂商直面养殖户,技术服务也更加顺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