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046317/2019-05307 | 生成日期 | 2019-04-11 | 公开日期 | 2019-04-11 |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张渚镇财政所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公开程序 | 部门内部审核后公开 | |||
主题(一) | 综合政务 | 主题(二) | 其他 | 体裁 | 报告 | |
关键词 | 规划,指标,经济 | 分类词 | 计划,经济管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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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 预决算 |
一、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在镇党委、镇政府和市局的正确领导与关心支持下,在镇人大的监督指导下,财政工作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的经济发展总体目标,结合本镇改革与发展的实际,认真执行财税政策,强化收入征管措施,合理安排财政资金,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的财税工作任务,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良好。
2018年镇财政总收入完成26806万元。具体执行情况如下:
1、财政体制结算收入12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0.35%,其中:各项税收分成收入6632万元,均衡性转移支付5368万元。
2、集体资产经营收入17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
3、土地出让净收益及土地调剂指标款121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
4、行政事业性收费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5%。
5、上级补助收入6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9.8%。
6、罚款收入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0%
7、其他收入2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7.56%。
2018年镇财政总支出26806万元。具体执行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0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47%,其中镇机关、安监、托管等人员工资及日常经费4874万元,政府、信访、妇联、武装、宣传等部门专项费用445万元,计生专项支出101万,招商支出13万,有关企业市镇政策兑现奖励627万元。
2、公共安全支出27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主要是公安人员、联防队员工资1984万元,办公经费359万及办案专项经费48万元,技防城服务费143万元;司法支出182万元,治安交通整治21万元。
3、教育支出74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6%,主要包含体制改革后承担的教师工资、津贴等6150万元,教师绩效、班主任经费及代课教师工资等765万元,公用经费345万元,遗属补助108万元,校车运行负担126万元。
4、科技文化体育旅游支出5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
5、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9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主要是部门工资及正常经费213万元,义务兵优待金及转业军人安置费等298万元,城镇和农村低保五保户残疾人员补助财政配套352万元,敬老院支出等122万元。
6、医疗卫生支出14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主要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支出1494万元,血防经费3万元。
7、城乡社区事务支出40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其中城建经费311万元,城管经费836万元,居委经费229万元,环卫经费822万元,下拨各村环境整治及城乡基本建设工程经费1739万元,安置房物业费等95万元。
8、农林水事务支出34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3%,其中
部门正常经费407万元,小水库运行经费33万元,农民医保金养老金失地金配套2020万元,农业专项资金、镇级对农奖励、薄弱村扶持及村定员干部报酬等701万元,畜禽整治专项支出260万元。
9、环境保护支出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0%。
围绕年初工作目标,财政着重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强化收入征管,实现应收尽收。
新的财政体制进一步调动了镇级加强征管、组织收入的积极性,镇财政结合财税稳增长政策,统筹谋划,狠抓落实。一是兑现了镇“又好又快”发展奖励资金400多万元,引导企业加强产业结构的转型升级,推动企业快速发展,提供财源保障。二是加强税收稳增长等政策的宣传工作,强化税收征收,深挖税收潜力。三是召开财税分析例会,层层分解落实收入任务,确保按时间进度完成各项收入目标任务。
(二)坚持厉行节约,合理安排支出。
在财政支出的安排上,一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上级有关公务接待等要求,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支出,结合市巡察工作的整改,对镇公务接待费、会议费的使用、结报进行了全面的规范。二是强化部门预算的执行纲性,对各部门预算单位收支情况实行每季通报制度,对超预算进度的进行预警,防止随意超预算、扩大预算范围等行为发生。三是加强社会事业建设资金的管理力度,资金拨付严格按照合同进度,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深化财政监督,提高管理质效。
一是做好5个农村一事一议工程项目、18座农桥项目建设工程的落实、监管工作,持续强化项目建设管理。二是加强对“一水三路”重大工程和旅游度假区前期拆迁资金等专项资金的管理,实行专账管理、专页核算,切实提升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三是严格执行市财政局提出的债务总量限额管理目标要求,尽量控制政府建设的增量债务,合理安排好存量债务的转贷付息等。四是认真梳理本镇的土地储备以及政府资产,加大融资平台的清理和规范力度,启动了实体化平台的运作。。
各位代表,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应看到存在的一些矛盾和问题:一是受宏观经济、国家减税等因素影响,全镇财政收入保增长难度加大;二是刚性支出增长较快,各项民生支出政策连续出台,法定支出定额不断提高,财政平衡难度加大;三是少数预算执行还存在一定的随意性,财政监督和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为此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听取各位代表的意见建议,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有效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二、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
二0一九年财政预算(草案)编制的指导思想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紧紧围绕镇党委、镇政府确定的主题主线和本次人代会确定的工作目标,依法组织财政收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坚持求真务实,勇于开拓创新,全力开创张渚经济社会发展新局面。
(一)2019年财政收入安排初步意见
2019年财政收入计划安排27970万元。具体收入项目建议如下:
1、财政体制结算收入13000万元,占预算收入的46.48%,其中:基数内税收分成7000万元,基本财力保障6000万元。
2、集体资产经营收入380万元,占预算收入的1.36%;
3、土地出让净收益13585万元,占预算收入的48.57%;
4、行政事业性收费25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200万元;
6、工会经费、残保金、罚没款等其他结算收入530万元;
7、其他收入250万元。
(二)2018年财政支出安排初步意见
2018年财政支出计划安排27970万元。具体支出项目建议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495万元,占预算支出的19.64%。主要用于机关人员工资和日常经费、优惠政策的兑现等支出。
2、公共安全支出2996万元,占预算支出的10.71%。主要用于派出所、司法所人员经费、综治、平安建设、普法宣传、社区矫正、法律援助、技防经费、办案经费等社会管理支出。
3、教育支出7618万元,占预算支出的27.24%。主要用于在职教师工资津贴、绩效工资、学校公用经费、学校建设、职业技术培训、校车运行、校园安保等支出。
4、科技文化体育旅游支出476万元,占预算支出的1.7%。主要用于旅游推介、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等支出。
5、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968万元,占预算支出的3.46%。主要用于义务兵安置、低保等支出。
6、医疗卫生支出1500万元,占预算支出的5.36%。主要用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卫生服务站等支出。
7、城乡社区事务支出5435万元,占预算支出的19.43%。主要为城建口人员经费1935万元、环境提升等公共服务类政府实事项目3500万元。其他政府投资类工程项目在不增加政府隐性债务的原则上通过上级争取、国企投资等渠道筹集相关资金。
8、农林水事务支出3432万元,占预算支出的12.27%。主要为各类农村养老保险,医保等政府保障类支出2200万元,部门支出、农业专项支出等1232万元。
9、环境保护支出50万元。
根据以上预算安排,2018年财政总收入27970万元,财政总支出27970万元,收支平衡。
三、完成2019年财政预算任务的主要工作措施
(一)培植地方财源,努力挖掘新的经济增长点。
一是依托“一水三路”工程的开工建设、“窑湖小镇”项目的落地,牢牢把握机遇,支持产业结构调整,促进第三产业发展,力争在本地旅游业大发展的格局中,承接更多服务功能、集聚更多优质资源、增加更多财政收入。二是落实好张渚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奖励资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推动各行业高质量发展迈出坚实步伐。三是创优财政服务环境,引导企业对上争取,服务企业发展。四是用经营土地的理念,通过规划、开发利用土地资源,增加财政收入。
(二)全力组织收入,多措并举确保应收尽收。
一是紧紧围绕2019年财政收入的目标,认真分解、落实,千方百计确保收入的良性增长。二是有效利用与征收部门的联动机制,完善税收征收考核办法,做到依法治税,应收尽收。三是开展土地使用税征管专项清理,健全完善好基础管理台帐,开展企业实际使用土地面积和纳税面积的核对工作,确保足额收缴。四是加强对工程项目的登记管理,增添防止税源外流措施,加强税源控制。
(三)科学安排支出,彰显财政综合保障能力。
一是按照“有保有压”原则和中央八项规定,做好各类支出的审核,坚持压缩一般公共支出和一些不必要的开支,合理调度资金,统筹安排全镇各类财政支出,加强支出管理。二是强化预算刚性,在年初已确定的政府支出预算基础上,强化刚性约束,严格按时序进度审批拨付,防止随意超预算、扩大预算范围。三是优先保障教育发展,强化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五保户供养、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资金保障。四是加强机关经费使用管理,修订完善财政资金支出管理意见。五是加强对政府工程项目管理,规范政府投资工程类项目的建设行为,加强资金管理,控制建设成本,保证工程质量。
(四)强化内部监督,切实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一是推进和完善镇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规范和优化部门预算编制手段。二是建立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机制,加强对财政性专项支出资金的“追踪问效”,逐步建立起一套科学的财政支出指标体系。三是加强财政监督管理力度,深入开展事关促进发展、改善民生等重大财政政策执行情况和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构建事前审核、事中监控、事后检查相结合的财政监督制约机制,强化财政监督手段。四是推进财政内控制度建设,切实保障财政资金安全、规范和高效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