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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教育督导室 市语委办关于开展语言文字工作专项督导的通知

来源: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日期:2019-04-09 09:38:48    浏览次数:
索引号 014046317/2019-03780 生成日期 2019-04-09 公开日期 2019-04-09
文件编号 锡教督〔2019〕4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效力状况 有效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科技、教育 主题(二) 教育 体裁 通知
关键词 教师,培训,语言 分类词 教育,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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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况 为深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我省《实施办法》,全面落实《国家语言文字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督促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认真履行语言文字工作职责,进一步推动语言文字事业发展,根据《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 省语委关于开展语言文字工作专项督导的通知》(苏教督委〔2019〕1号),我市将开展语言文字工作专项督导。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为深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我省《实施办法》,全面落实《国家语言文字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督促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认真履行语言文字工作职责,进一步推动语言文字事业发展,根据《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 省语委关于开展语言文字工作专项督导的通知》(苏教督委〔2019〕1号),我市将开展语言文字工作专项督导。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目标

  通过督导,强化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语言文字工作的管理和监督职责,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语委统筹、部门支持、社会参与”的治理体制,提升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社会应用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为我市实现高质量发展、建设“强富美高”新无锡营造良好的社会语言文字环境。

  二、督导对象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新闻媒体、公共服务行业等。

  三、督导内容

  主要围绕语言文字事业发展的制度建设、条件保障、宣传教育、发展水平等方面展开。重点核查相关地区的组织领导和规章制度,工作机构和经费保障,语言文字宣传普及和文化传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在国家机关、学校、新闻媒体、公共服务行业、城市街区和乡镇农村应用情况等。

  四、督导程序

  现场督导程序包括: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开座谈会、察看现场、个别访谈、评价反馈等。

  上午:

  (1)听取汇报。汇报由督导组主持。

  (2)查阅资料。详见附件1。

  (3)召开座谈会。召开座谈会,会上可安排问卷调查。

  下午:

  (4)查看现场。主要察看各单位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情况。在每个市(县)、区至少抽查国家机关1个、学校(包括幼儿园、普通中小学和职业中学)1所、新闻单位1个(当地无新闻媒体的免检)、公共服务单位1个、城市街区1个、乡镇农村1个。

  (5)个别访谈。督导组组长及成员在查看现场过程中,进行随机访谈,考察对本地区、本单位语言文字工作的了解程度,并实地测查其普通话水平。

  (6)评价反馈。核查完,督导组召开小组会议,对照标准,逐条分析,找出问题,形成总体评价。评价要坚持标准、客观分析、实事求是、民主集中。督导意见包括情况概述、成绩和经验、问题和困难、整改建议等。督导组组长口头反馈核查结果,并提出整改意见。

  五、日程安排

  1. 请各地根据本次语言文字工作专项督导的安排要求,认真做好督导的准备工作,4月18日前对本地语言文字工作情况进行自评,撰写自评报告(自评报告字数控制在5000字以内),并填写自评表(附件2)和基本情况统计表(附件3),上报市级语言文字工作部门。

  2. 督导组现场督导时间按照附件4进行。督导结束后,督导组要形成督导意见,撰写督导报告。4月20日前,将督导报告报市教育督导室和市语委办。

  联系人:李革新,殷川,联系电话:81821842,81822616。

  附件:1. 现场查阅资料目录

  2. 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自评表

  3. 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基本情况统计表

  4. 各地督导具体日程安排表

  无锡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无锡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