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召开农村住房建设试点工作推进会
索引号 | 014046317/2019-03009 | 生成日期 | 2019-03-19 | 公开日期 | 2019-03-19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 公开形式 | 网站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
主题(一)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主题(二) | 城乡建设(含住房) | 体裁 | 其他 |
关键词 | 乡镇,建设, 房屋,公开 | 分类词 | 城乡建设,综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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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况 | 3月18日,全市农村住房建设试点工作推进会在市政府会议中心召开。市委副书记周中平、副市长马钟出席会议。 |
3月18日,全市农村住房建设试点工作推进会在市政府会议中心召开。市委副书记周中平、副市长马钟出席会议。
为提升农房建设设计和服务管理水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农村住房建设试点工作,通过试点示范,建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农房。自去年年底无锡市农村住房建设管理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召开以来,我市按照“试点先行,典型示范”以及“各板块规划发展村庄涉及的镇(街道)至少安排一个试点”的要求,积极组织除主城区以外的17 个镇、街道进行试点村庄推荐工作。今年年初,确定了张渚镇五洞村、龙池村、茗岭村,万石镇南漕村,西渚镇白塔村,新街街道陆平村,和桥镇大生村等首批19 个试点村庄,并结合各村情况,综合考虑农房建筑结构安全和农户经济承受能力等方面,因地制宜推广农房现代建造方式等。目前,张渚镇五洞村、和桥镇大生村等5 个村先行先试工作成效明显。
目前,结合国家住建部最新精神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初步拟订了《宜兴市农村住房建设管理试点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为进一步强化政策保障做好准备。同时,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村住房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和省住建厅的要求,对照试点内容和申报条件,我市积极组织相关材料上报,争取成为农村住房建设试点县,努力通过试点,建设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宜居示范农房。
会上,周中平要求各级各相关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把握关键环节,强化规划引领,加强政策引导,体现全局意识,突出集约理念,提高建设标准,高效开展农房建设试点工作。要层层落实责任,市领导小组牵头抓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精心组织实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密切配合,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镇级要突出主导地位,结合山区圩区等不同特点,加快研究制定试点工作具体办法,确保如期完成试点任务;村级要落实第一责任,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和政策解读工作,发挥属地优势扛起监督责任,确保试点工作群众认可,打造高质量的精品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