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046317/2019-05331 | 生成日期 | 2019-02-26 | 公开日期 | 2019-02-26 |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芳桥街道 | 公开形式 | 网站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
主题(一) | 财政、金融、审计 | 主题(二) | 财政 | 体裁 | 其他 | |
关键词 | 经济,预算,决算,财务,市场秩序 | 分类词 | 经济管理,财政,市场监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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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 镇政府收支预算反映一级政府所有的预算年度的收支项目,包括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两部分。 收入预算项目具体分为财政体制内结算收入、自筹资金收入、非税收入三类。收入预算的编制,应根据市下达的各项收入目标任务,结合本镇经济发展状况确定,原则上不低于上年收入完成实绩。 |
镇政府收支预算反映一级政府所有的预算年度的收支项目,包括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两部分。
收入预算项目具体分为财政体制内结算收入、自筹资金收入、非税收入三类。收入预算的编制,应根据市下达的各项收入目标任务,结合本镇经济发展状况确定,原则上不低于上年收入完成实绩。
支出预算项目根据乡镇实际情况分为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与就业、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医疗卫生、环境保护、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其他支出十二大类。支出预算的编制,应根据收入预算总额,按照镇党委、镇政府确定的年度工作任务,结合上级的有关工作部署合理确定。除政策性因素和民生保障等刚性增支外,其余各类支出规模原则上只减不增。
需要说明的是在编制收支预算的专项支出时,必须把镇级的经济建设性支出全部纳入“其他资本性支出”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