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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家药械单位获评市级质量诚信单位
来源: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日期:2019-02-22 08:47:23
浏览次数:117
索引号 | 014046317/2019-06921 | 生成日期 | 2019-02-22 | 公开日期 | 2019-02-22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 公开形式 | 网站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
主题(一)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主题(二) | 质量监督 | 体裁 | 其他 |
关键词 | 信用,公开,食品药品 | 分类词 | 综合,安全生产监管 | ||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况 | 52 家药械单位获评市级质量诚信单位 |
近日,我市“2018 年度药品医疗器械质量诚信单位”评比结果公布,52 家药械单位获此殊荣,今后可被优先推荐参与无锡市级、省级相关评比活动等,并可减少接受监督检查频次。
近年来,我市大力倡导诚实守信、依法经营的理念,通过一批诚信单位、诚信榜样的树立,较好地营造了全市药械行业争相学习先进典型,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和诚信意识的氛围,有力推动了全行业的健康发展。为进一步强化市场主体文明经营、诚信经营、合法经营理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市药品医疗器械行业协会联合开展了“2018 年度药品医疗器械质量诚信单位”评选活动。此次评选的对象是2018 年度两次星级评定均在四星以上、2018 年度信用等级A 级以上、遵纪守法、内部管理良好、诚信度高的药械生产经营单位。经过申请、审查、公示程序,江苏金丝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49 家单位被授予“2018 年度药品质量诚信单位”称号,无锡美生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等3 家单位被授予“2018 年度医疗器械质量诚信单位”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