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宜政发[2018]179号 |
制发机关 | 宜兴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18-12-10 |
文件类别 | 批复 |
文件状态 | 执行中 |
你们关于地名命名的请示收悉。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江苏省地名管理条例》《无锡市地名管理条例》和《宜兴市地名管理实施办法》,按照符合历史、照顾习惯、体现规划、易找好记的原则,经实地调查和审核,同意你们对以下地名的命名。
一、周铁镇
1、位周前路东、华仁大道南、横塘河西、南环路北的居民住宅区,命名为海伦华府。
2、位待规划地块东、华仁大道南、解放路西、待规划地块北的多功能建筑群,命名为梦想游乐广场。
二、高塍镇
1、位朱家渎港东、远东大道南、贺家渎港西、范高河北的居民住宅区,命名为花溪邸。
2、位花园路东、部分塍西村村民住宅和塍北路南、宜兴市鹏鹞度假酒店有限公司西、人民西路北的居民住宅区,命名为尚水华庭。
3、位红高路东、广场路南、红塔村自留地西、待规划地块北的大型商业建筑群,命名为红塔商业中心。
三、湖㳇镇
南起金湖路,往北经湖㳇集贸市场至振湖路的道路,命名为金振巷。
四、宜城街道
北起东虹路,往南经仓浜新村,至太滆河沿岸的道路,命名为仓浜巷。
五、芳桥街道
位孝侯路东、芳菲路南、芳南苑和规划空地西、培源路北的居民住宅区,命名为湖悦名邸。因地块较大,且有道路(芳沁路)分隔,为方便群众,分片命名如下:
1、湖悦名邸一区:位孝侯路东、芳沁路南、规划空地西、培源路北。
2、湖悦名邸二区:位孝侯路东、芳菲路南、芳南苑西、芳沁路北。
希你们接到批复后,认真做好地名命名的宣传,并协调相关单位按照《地名 标志》国家标准(GB17733——2008)制作安装地名标志牌。
宜兴市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