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43 名驾驶人被列入交通失信“黑名单”
索引号 | 014046317/2019-03031 | 生成日期 | 2019-02-13 | 公开日期 | 2019-02-13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 公开形式 | 网站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
主题(一) | 财政、金融、审计 | 主题(二) | 信用 | 体裁 | 其他 |
关键词 | 旅客,信用体系,信用 | 分类词 | 交通,金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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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况 | 据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中队相关负责人介绍,从2015 年2月起,我市正式实行《江苏省机动车驾驶人文明交通信用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根据《办法》内容,分为一般、较重、严重交通失信行为。自《办法》实行以来,我市每年被列入交通失信“黑名单”的驾驶员人数呈逐年递减之势。其中,去年我市共有43名驾驶人被列入交通失信“黑名单”,较2017 年减少11 人,较2016 年减少97 人。综合去年案例来看,交通失信“黑名单”中私家车驾驶员占70%以上,其中因交通肇事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酒驾造成道路交通事故这两种交通失信行为较多。 |
“肇事逃逸”“酒驾”“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驾驶人出现交通违法行为,在受到法律处罚的同时,还要承担失信的后果。近日,宜兴日报社记者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了解到,去年我市有43 名驾驶人构成较重或严重交通失信行为被列入“黑名单”,较2017 年减少11 人,且多为私家车驾驶员。
据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中队相关负责人介绍,从2015 年2月起,我市正式实行《江苏省机动车驾驶人文明交通信用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根据《办法》内容,分为一般、较重、严重交通失信行为。自《办法》实行以来,我市每年被列入交通失信“黑名单”的驾驶员人数呈逐年递减之势。其中,去年我市共有43名驾驶人被列入交通失信“黑名单”,较2017 年减少11 人,较2016 年减少97 人。综合去年案例来看,交通失信“黑名单”中私家车驾驶员占70%以上,其中因交通肇事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酒驾造成道路交通事故这两种交通失信行为较多。
该负责人表示,近年来,市交警部门多措并举,通过增设交通抓拍点、加强日常巡逻等方式进一步加强交通秩序管理,同时做好文明交通宣传工作,多次进入校园、企业、相关单位进行文明交通宣讲,驾驶员素质进一步提高,交通不文明行为、违法行为明显减少。去年,由交通肇事行为导致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员为92 人,较2017 年减少16 人,由交通肇事行为导致终身禁驾的驾驶员为8 人,较2017 年减少4 人。
根据《办法》规定,驾驶人一旦被列入交通失信“黑名单”,在资格资质认定、职业准入、个人信贷、车辆保险、评优评先等方面都会受到影响。有严重失信记录的人,3 年内禁止报考公务员或者行政事业性岗位工作人员。据该负责人介绍,交通失信行为并非伴随终身,一般交通失信信用记录有效期为1年,较重交通失信信用记录列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黄名单”的有效期为3 年,严重交通失信信用记录列入公用信用信息系统“黑名单”的有效期为5 年,期满系统自动修复。同时,该负责人提醒广大驾驶员,今年市交警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对交通秩序的管理,为了自身及他人的行车安全,驾驶员应做到文明驾驶,自觉维护好道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