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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推进 “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
下月我市将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来源: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日期:2019-02-13 09:0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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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14046317/2019-03030 | 生成日期 | 2019-02-13 | 公开日期 | 2019-02-13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 公开形式 | 网站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
主题(一)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主题(二) | 城乡建设(含住房) | 体裁 | 其他 |
关键词 | 房屋,城乡,连片整治 | 分类词 | 城乡建设,环保 | ||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况 | 日前,宜兴日报社记者从市纪委获悉: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棚房”问题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深入推进清理整治行动,下月我市将对全市范围内的“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 |
日前,宜兴日报社记者从市纪委获悉: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棚房”问题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深入推进清理整治行动,下月我市将对全市范围内的“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
据悉,“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行动,重点对占用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建设非农设施、改变土地性质和用途的违法违规建设问题,依法依规进行全面清理整治。主要包括三类问题:在各类农业园区内占用耕地或直接在耕地上违法违规建设非农设施,特别是别墅、商品住宅、休闲度假设施等;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房;建设农业大棚看护房严重超标,甚至违法违规改变土地性质、土地用途进行住宅性质开发。
按照统一部署,在全市各部门、单位前期自查的基础上,至2 月底,各部门、单位必须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项目,制定整改清单,限期整改到位,确保逐一销号。对已整改的项目,要尽快恢复耕地功能,确保不留隐患。对所有违法违规项目的整改要逐个验收,并100%实地检查复核。下月,我市将结合群众信访举报线索和自然资源部门的问题图斑,依托信息技术,对全市“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市纪委、市监委将“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工作与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及严肃惩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结合起来,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对弄虚作假、做表面文章等突出问题严查快处、严肃问责;对突出问题和典型案例,挂牌督办、公开通报,对推进工作中敢于较真碰硬、突破创新、负责担当的党员干部加大容错纠错力度,进一步激励担当作为,为协力提升农村基层高质量发展格局,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营造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