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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农产品“创牌立信”和“标准化”示范基地评选活动的通知
来源:办公室 时间:2019-01-22 13:54:19 浏览次数: 字号:[ ]
索引号 014046317/2019-00289 生成日期 2019-01-21 公开日期 2019-01-22
文件编号 宜农林【2019】10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办公室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效力状况 公开程序 部门内部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农业、林业、水利 主题(二) 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 体裁 通知
关键词 农村,农民,蔬菜 分类词 农业,林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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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局畜牧兽医科、蔬菜办、茶果站,相关农产品生产企业(基地): 为深入贯彻乡村振兴战略的部署要求,发挥财政资金的激励和导向作用,进一步提升我市农产质量安全,按照《关于做好2018年省级农业科技创新及推广等专项实施工作的通知》(苏农财〔2018〕14号)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在决定在全市范围开展农产品“创牌立信”和“标准化”示范基地评选活动

局畜牧兽医科、蔬菜办、茶果站,相关农产品生产企业(基地):

  为深入贯彻乡村振兴战略的部署要求,发挥财政资金的激励和导向作用,进一步提升我市农产质量安全,按照《关于做好2018年省级农业科技创新及推广等专项实施工作的通知》(苏农财〔2018〕14号)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在决定在全市范围开展农产品“创牌立信”和“标准化”示范基地评选活动,现在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市所有种植(食用)和畜禽养殖单位。

  二、评选条件

  1、环境整洁化程度高。基地与外部环境有明显隔离,生产与生活区分开设置,配备单独的农业投入品仓库,整个基地环境整洁卫生,农业废弃物存放有序。

  2、生产标准化程度高。制定各类生产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生产台账详实并符合管理制度规定,并且定期将各类生产信息录入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平台。

  3、产品可追溯水平高。产品有包装标识,可通过包装标示信息进行追溯,对接入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平台的,同等条件优先安排。

  4、质量安全保障到位。投入品仓库无禁用农(兽)药,定期开展农产品自检工作,自觉接受各级农业部门的监督检查和产品抽检,近2年内未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及抽检未发现禁(限)用农(兽)药超标现象。

  “标准化”示范基地除符合以上条件外,其生产规模还须符合:蔬菜基地设施100亩(露地200亩)以上,茶果基地设施50亩(果树露地100亩、茶叶200亩)以上,且集中连片;畜禽场生猪年出栏1000头以上、蛋禽存栏30000羽以上。

  三、评选名额

  本次活动将评选“标准化”示范基地5家,其中:蔬菜3家、茶果1家、畜禽1家;“创牌立信”示范基地6家,其中:蔬菜2家、茶果2家、畜禽1家、粮油1家。

  四、评选方式和程序

  凡符合评选条件的农产品生产企业均可向局产业科站提出申请并上报申报材料,申报企业仅可申报“创牌立信”或“标准化”示范基地一项,重复申报的将取消评选资格,局产业科站提出推荐意见,报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每个产业科站推荐名额原则上不少于评选名额的2倍。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组织局产业专家对照评选条件进行综合评比,提出推荐名单,经局党委商定后,在市农林网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

  五、奖补政策

  获得“创牌立信”示范基地称号的,每家奖励0.5万元,获得“标准化”示范基地称号的,每家奖励3万元,已获得相关称号的单位不再参与本次评选。

  六、材料及申报时间

  1、申报材料。申报单位须递交《宜兴市农产品“创牌立信”(“标准化”)示范基地申请表》,营业执照(或其它证照)复印件,以及评选条件所列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2、申报时间。申报单位须在1月23日前向局产业科站递交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局产业科站在1月24日10:00前将推荐名单及其相关材料报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逾期上报的将不予受理。

  附件:1、宜兴市农产品“创牌立信”示范基地申请表

  2、宜兴市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申请表

  3、宜兴市农产品“创牌立信”示范基地专家评审表

  4、宜兴市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专家评审表

  

宜兴市农林局

                           2019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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