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4046317/2019-00231 | 生成日期 | 2019-01-08 | 公开日期 | 2019-01-09 |
文件编号 | 宜价综[2019]1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市物价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
主题(一) |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 主题(二) | 物价 | 体裁 | 决定 |
关键词 | 经济,管理,物价,乡镇 | 分类词 | 经济管理,城乡建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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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况 | 宜价综[2019]1号 关于表彰2018年度全市农村价格监督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 各镇、园区、街道价格监督管理站: 2018年 |
宜价综[2019]1号
关于表彰2018年度全市农村价格监督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
各镇、园区、街道价格监督管理站:
2018年,基层价格监督管理站在各镇、园区、街道党(工)委和政府(管委会、办事处)的领导下,在市物价局的具体指导下,紧紧围绕年度农村价格管理工作目标任务,充分发挥基层价格监督管理站的职能作用,在做好涉农收费公示、价格诚信单位创建、农家乐明码标价信得过单位创建、价格举报处理、协助价格监督检查等方面,全力配合,积极作为,取得了明显的工作成效,涌现出了许多先进典型。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激发和调动基层价格管理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不断推动我市农村价格管理工作取得更大成效,经我局综合考评,决定对以下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农村价格监督管理工作先进集体
和桥镇价格监督管理站
丁蜀镇价格监督管理站
湖滏镇价格监督管理站
官林镇价格监督管理站
张渚镇价格监督管理站
农村价格监督管理工作先进个人
陆周星、黄俊章、胡洪文、周洪祥
希望受到表彰的集体和个人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在新的一年里,继续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做好新时代下的农村价格监督管理工作再创佳绩。
宜兴市物价局
2019年1月8日
抄送:无锡市物价局,市政府办公室,各镇人民政府,环科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街道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