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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同意丁蜀镇、屺亭街道部分地名命名的批复

来源:中国宜兴    日期:2018-12-20 16:10:57    浏览次数:77
索引号 014046317/2018-05835 生成日期 2018-12-20 公开日期 2018-12-20
文件编号 宜政发[2018]190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中国宜兴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效力状况 有效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主题(二) 城乡建设(含住房) 体裁 通知
关键词 城市,乡镇,通知 分类词 城乡建设,文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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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况 宜兴市人民政府文件 宜政发〔2018〕190号 市政府关于同意丁蜀镇、屺亭街道部分地名命名的批复 丁蜀镇人民政府、 屺亭街道办事处: 你们关于地名命名的请示收悉。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江苏省地名管理条例》《无锡市地名管理条例》和《宜兴市地名管理实施办法》,按照符合历史、照顾习惯、体现规划、易找好记的原则,经实地调查和审核,同意你们对以下地名的命名。 氿府。

  宜兴市人民政府文件

  宜政发〔2018〕190号

  市政府关于同意丁蜀镇、屺亭街道部分地名命名的批复

  丁蜀镇人民政府、 屺亭街道办事处:

  你们关于地名命名的请示收悉。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江苏省地名管理条例》《无锡市地名管理条例》和《宜兴市地名管理实施办法》,按照符合历史、照顾习惯、体现规划、易找好记的原则,经实地调查和审核,同意你们对以下地名的命名。

  氿府。

  希你们接到批复后,认真做好地名命名的宣传,并协调相关单位按照《地名 标志》国家标准(GB17733­­­—2008)制作安装地名标志牌。

  宜兴市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