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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发布2019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的通知

来源: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日期:2018-12-13 15:51:50    浏览次数:272
索引号 014046317/2018-05832 生成日期 2018-12-13 公开日期 2018-12-13
文件编号 宜政发[2018]184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中国宜兴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效力状况 有效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其他 主题(二) 其他 体裁 通知
关键词 社会保障,行政,工作制度 分类词 民政,行政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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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况 宜兴市人民政府文件 宜政发〔2018〕184号 市政府关于发布2019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环科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街道办事处,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切实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提高居民的基本养老保障水平,根据《宜兴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暂行办法》(宜政规发〔2010〕12号)的文件精神

  宜兴市人民政府文件

  宜政发〔2018〕184号

  市政府关于发布2019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环科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街道办事处,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切实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提高居民的基本养老保障水平,根据《宜兴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暂行办法》(宜政规发〔2010〕12号)的文件精神,现就调整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通知如下:

  一、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230元,即每人每月提高30元。

  二、调整范围对象为2018年12月31日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且已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手续的人员。

   三、上述标准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宜兴市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