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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项奖补措施助推农业高质量发展
聚焦三个转变和生态农业建设
来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屺亭街道)  发布时间:2018-11-24 10:49:16   [ ]   浏览次数:
索引号 014046317/2018-05861 生成日期 2018-11-24 公开日期 2018-11-24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屺亭街道)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效力状况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财政、金融、审计 主题(二) 其他 体裁 其它
关键词 资金,其他,发展 分类词 财政,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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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聚焦三个转变和生态农业建设13项奖补措施助推农业高质量发展日前,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市农林部门结合农业实际,制定实施细则,明确基础性、激励性、导向性三大类共计13项奖补措施,聚焦三个转变和生态农业建设,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产业…

聚焦三个转变和生态农业建设

13项奖补措施助推农业高质量发展

日前,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市农林部门结合农业实际,制定实施细则,明确基础性、激励性、导向性三大类共计13项奖补措施,聚焦三个转变和生态农业建设,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

产业兴旺是乡村振兴的首要任务。按照实施细则,在老转新,推动农业业态向新、模式向新、动能向新方面,对新建喷滴管设施连片面积100亩以上、钢架大棚连片面积30亩以上、连栋大棚10亩以上、智能温室8亩以上的,每亩分别奖励300元、3000元、10000元、40000元;对全市从事农业物联网应用的单位和个人,当年度设备投入在20万元及以上的,给予30%的补贴。在大力发展“精品渔业、精细果蔬、精致苑艺”实现低转高方面,对衰老茶园良种化改造连片面积10亩以上的,每亩补贴500元(新拓茶园不予补助);对新引进乔木类茶树10亩以上的,每亩补贴1000元;对新获得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每个奖励1万元;对获得国家级(行政主管部门及政府)授予的现代农业特色示范基地、品牌建设、特色村、示范村等各类授牌的单位,奖励20万元;对新建、扩建,且由单个主体实施的中药材、鲜切花、苗木果品特色基地建设,按连片面积给予15-20万元奖励。在内转外方面,企业参加政府组织的国内综合性展览会、境外国际展博会,积极拓展外部市场,给予国内每个摊位奖励4000元,国际每个摊位奖励8000元。

此外,为进一步优化我市生态环境,实施细则对创建成部级“中国最美休闲乡村”的,奖励100万元;对新长铁路、宁杭高速、老104国道等22条市级以上道路,按绿化带实际绿化覆盖面积给予800元/亩·年补助;太湖防护林、退渔建湿涉及镇、村,按实际造林面积,防护林给予800元/亩·年补助,退渔建湿村(组)集体给予300元/亩·年补助,农户给予500元/亩·年补助;对建成的秸秆气化站,给予每个每年10万元的正常运行补贴。

按规定,市农林局组织项目申报把关并报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奖励资金由市财政局直接拨付给受奖单位。受奖单位收到奖励资金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账务处理,严格按照规定使用资金,并自觉接受监督检查。 (来源:宜兴日报       作者:记者赵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