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宜政发[2018]159号 |
制发机关 | 宜兴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18-10-25 |
文件类别 | |
文件状态 | 执行中 |
宜城街道、屺亭街道办事处:
你们关于地名命名的请示收悉。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江苏省地名管理条例》《无锡市地名管理条例》和《宜兴市地名管理实施办法》,按照符合历史、照顾习惯、体现规划、易找好记的原则,经实地调查和审核,同意你们对以下地名的命名。
一、宜城街道
东至宜兴农村商业银行、宜兴汇龙商务中心大厦,南至洑溪路,西至东氿大桥(剔除西南角一块规划地块,占地7000.96平方米),北至解放东路的居民住宅区,命名为翡翠四季花园。
二、屺亭街道
位学府路东、袁桥路南、待规划地块(东郊社区农用田)西、待规划道路以北的居民住宅区,命名为璀璨天辰花园。
希你们接到批复后,认真做好地名命名的宣传,并协调相关单位按照《地名 标志》国家标准(GB17733——2008)制作安装地名标志牌。
宜兴市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