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宜政办发[2018]101号 |
制发机关 | 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8-08-31 |
文件类别 | |
文件状态 | 执行中 |
各镇人民政府,环科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街道办事处,市各有关部门、各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江苏省卫生应急工作规范化建设相关要求,决定开展宜兴市创建“江苏省卫生应急规范化县(市)”工作。现将《宜兴市卫生应急工作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31日
宜兴市卫生应急工作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和《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江苏省卫生应急工作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和<卫生应急工作规范化县(市、区)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苏卫办应急[2015]4号)要求,扎实推进我市卫生应急工作规范化建设,全面夯实卫生应急工作基础,大力提升卫生应急水平,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以及全国、省卫生应急工作会议精神,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卫生工作方针;全面加强卫生应急体系建设,提升全市卫生应急能力,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以江苏省卫生应急规范县(市)创建为抓手,紧紧围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和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两大任务,进一步健全卫生应急体系,加强卫生应急制度建设和管理,启动卫生应急信息化建设,完善卫生应急队伍装备和物资储备,开展卫生应急培训和演练,强化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内涵建设和日常管理,加强社会动员,完善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高效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全面提升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处置水平。
三、建设内容
(一)体系建设。市人民政府将应急体系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或政府主要工作内容,成立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和市卫生应急工作规范化建设领导小组,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多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要成立卫生应急领导小组,指定相关单位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收集与上报等工作。市卫计委制定《宜兴市“十三五”卫生应急体系建设和发展实施意见》,设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公室,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监督所、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设立或指定相关科室专人负责卫生应急工作,其他医疗卫生机构明确专人负责卫生应急工作。
(二)制度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要求,按照“政府负责、分级管理、社会参与”,“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相互衔接”的原则,市人民政府制定《宜兴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宜兴市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市卫计委负责制定卫生应急专项预案,每3年至少论证一次,制定宜兴市卫生应急工作规章制度;各成员单位、医疗卫生机构负责制定本单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技术方案和卫生应急规章制度,各类预案和方案实现动态更新。各成员单位、医疗卫生机构卫生应急管理人员、专业人员熟知本单位卫生应急预案和方案的内容和要求。初步形成由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卫生应急专项预案、部门单项预案和单位内部预案所组成的卫生应急预案体系。
(三)信息化建设。依托市急救中心成立宜兴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建设具备信息共享、决策支持和视频会商等基本功能的宜兴市卫生应急指挥决策系统,实现与省级卫生应急信息系统的对接。建立统一的计算机受理调度平台和急救联动机,并与无锡市急救信息联网,实现对突发公共事件紧急医学救援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的统一指挥协调,统一调度。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和突发公共事件紧急医学救援效能。
(四)队伍和装备。按照“平战结合、因地制宜、分类管理、协调运转”的原则,依托现有卫生人力资源,及时更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家库,分级分类组建由应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应急保障人员等组成的卫生应急队伍;配备符合我市卫生应急工作需要的队伍装备,建立队伍装备管理机制和储备管理制度;根据江苏省卫生应急物资储备目录,合理制定全市卫生应急物资储备计划,明确物资储备种类、方式和数量,形成覆盖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物资保障和储备体系。
(五)培训演练。市卫计委制定《卫生应急培训演练工作计划》,开展卫生应急分层次、分专业、分类别培训,开展通用技能、基本技能和专科技能等专业训练,应急队伍年度培训率≥75%。市疾控中心、市卫生监督所、市急救中心、二级及以上医疗单位、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制定本单位年度卫生应急培训演练计划,并有效组织实施。各单位要针对性地开展应急演练,创新演练方式,完善联动协调机制,努力打造一批装备合理、训练有素、反应迅速、处置高效的卫生应急队伍。
(六)社会动员。建立多部门合作的健康宣教机制,在各类卫生宣传日利用广场宣传、专业宣传栏、专题培训等各种方式开展卫生应急核心知识“六进”宣传活动,向居民发放卫生应急宣传手册;开展百万群众自救互救技能培训,组织志愿者培训并开展相关活动,提高人民群众的卫生应急知识水平。
(七)监测预警。建立完善公共卫生事件监测系统,开展监测分析,风险评估工作,必要时发布预警信息。市疾控中心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判定操作流程和工作规范、定期分析报告制度。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系统、国家传染病自动预警系统运行良好,开展舆情监测,及时获取、分析、反馈数据信息。建立突发事件公共卫生风险评估工作机制,规范开展风险评估工作,纪要内容详实、规范。及时对国家传染病预警结果进行核实,及时发布风险提示。
(八)事件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市政府能迅速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并组织开展医疗救援工作;相关成员单位能及时采取应急响应措施;市卫计委能及时组织专业机构对事件进行初步核实、确认,采取必要措施,并及时向市政府和有关上级部门报告;市疾控中心按要求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规范开展疫情处置;相关医疗机构承担病人现场救治、接诊、收治和转运工作,并能及时高效开展事件相关病例上报工作;市卫生监督所及时开展饮用水、公共场所卫生等卫生监督工作,能协助卫生计生部门及时调查处理应急处置工作中的违法行为。重大活动开展前,市卫计委和专业机构要开展公共卫生风险评估工作,制定相应的卫生应急保障预案和工作方案。
四、部门职责
(一)政府办(应急办):制定《宜兴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宜兴市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成立市卫生应急工作规范化建设领导小组,统筹协调规范化建设各项工作。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多部门协调联动和信息沟通交换机制。会同市卫计委对卫生应急预案、方案、执行程序进行审查和必要修订。定期组织召开领导小组会议或联席会议,督促落实相关部门职责,统筹协调各成员单位工作,确保各项建设工作顺利开展。
(二)市委宣传部:建立健康宣教合作机制,与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建立卫生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协作机制。
(三)发改委:将卫生应急体系建设的重点内容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或政府主要工作内容,制定绩效考评办法。
(四)财政局:落实建设经费保障,保证决策指挥系统建设经费以及日常工作经费、卫生应急储备金,能根据应急处置实际需要及时追加工作经费。
(五)经信委、安监局、教育局、公安局、农林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检验检疫局:配合卫计委建立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建立信息沟通与交换渠道。建立卫生应急组织,各学校、托幼机构、餐饮单位、重点企事业单位等相关单位成立卫生应急管理组织,队伍装备配备符合相应的卫生应急队伍装备参考目录,物资储备符合要求,做好本单位日常卫生应急管理工作,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及时向有关部门上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制定符合本部门实际需要的有关卫生应急预案或工作方案,按要求组织开展卫生应急培训演练活动。
(六)红十字会:开展卫生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开展多种形式的百万群众自救互救技能培训工作,组织志愿者培训并开展相关活动。
(七)各镇(街道):制定本乡镇(街道)卫生应急工作规范化建设的工作方案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社区应急预案,成立卫生应急领导小组或管理组织,指定专人负责卫生应急信息上报等日常工作,负责人员熟知工作职责,工作记录完备。大力开展卫生应急“六进”(进社区、进企业、进机关、进学校、进农村、进家庭)活动,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联合开展健康教育讲座等多形式的宣传活动,普及居民卫生应急健康教育和科普知识,组织开展居民卫生应急知识知晓率调查;积极配合做好辖区内的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工作。
(八)卫计部门:
1、市卫计委:制定实施“十三五”卫生应急体系建设规划,设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公室负责卫生应急各项工作。建立与其他部门以及各医疗卫生机构间的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协调联动和信息沟通交换机制。组织全市医疗卫生机构编制各类卫生应急预案并汇编成册,制定卫生应急工作规章制度。完成急救中心建设并投入使用,建设卫生应急指挥决策管理系统。组建宜兴市卫生应急专家队伍。落实卫生应急装备设施,制定卫生应急培训年度计划,组织开展卫生应急培训和演练。开展卫生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和自救互救技能培训工作。
2、市疾控中心:设立独立的应急办公室,并指定专人负责卫生应急管理和协调工作。与全市相关医疗卫生机构间建立协调联动机制。编制卫生应急预案和各类技术方案并编制成册。根据要求配备卫生应急队伍装备和物资储备,制定卫生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制度。制定卫生应急培训年度计划,组织开展本单位卫生应急专业技术人员的全员培训,配合市卫计委开展全市卫生应急培训和演练工作。组织开展卫生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开展卫生应急“六进”宣传。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预警,定期开展疫情分析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析,建立突发事件公共卫生风险评估工作机制,开展突发事件及大型活动公共卫生日常风险评估和专题风险评估。规范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和信息报告。开展重大活动公共卫生风险排查和评估工作。
3、市卫生监督所:设立应急办或指定相关科室负责卫生应急管理和协调工作。与全市相关医疗卫生机构间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制定本单位相应卫生应急预案和工作规章制度。按要求配备队伍装备和应急物资,制定卫生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制度。制定卫生应急培训年度计划,组织开展本单位卫生应急专业技术人员的全员培训。组织开展卫生应急演练活动。
4、市人民医院:成立卫生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卫生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院感组、宣传组、后勤保障组、卫生应急专家组、医学救援队。与相关医疗卫生机构间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制定本单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医疗救援应急预案,制定卫生应急工作规章制度。按照《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切实加强紧急医学救援基地日常管理的通知》(苏卫应急〔2015〕9号)要求,做好紧急医学救援基地的建设、管理和规范运行。按要求配备卫生应急队伍装备和物资储备,制定物资储备管理制度。制定卫生应急培演练训计划,组织开展本单位卫生应急培训和演练。建立专家队伍和专业队伍管理制度,及时更新专家队伍成员,完善应急队伍人员信息档案。组织开展卫生应急核心知识“六进”宣传活动和群众自救互救技能培训工作,组织开展卫生应急培训演练。及时、规范开展医疗救援行动。
5、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疗机构:成立卫生应急队伍,有专人负责日常卫生应急工作。完善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方案和规章制度,对超过3年的预案和规章制度,要及时进行修订。认真制定卫生应急年度工作计划、培训和演练计划,组织开展卫生应急培训。积极开展卫生核心知识“六进 ”宣传,实施全民自救互救素养提升工程。
6、市急救中心:建成市急救中心并投入使用。启用覆盖全市的120急救指挥调度平台,承担突发公共事件的紧急医疗救援任务,与医疗机构共同协作,承担本地区大型会议、重要活动的现场急救和医疗保障任务。承担市区日常危、急、重伤病员院前急救, 组织开展急救相关的宣传培训和科研、学术交流。启动六个片区的急救站建设。依托市急救中心成立宜兴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建设宜兴市卫生应急指挥决策系统,实现与省级卫生应急信息系统的对接,实现对突发公共事件紧急医学救援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的统一指挥协调,调度全市卫生应急资源。
7、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指定专人负责卫生应急工作。与辖区内其他医疗卫生机构间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制定本单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相关技术方案,制定卫生应急工作规章制度。按要求配备卫生应急队伍装备和物资储备,制定物资储备管理制度。制定卫生应急培训演练计划,组织开展本单位卫生应急培训和演练。组织开展卫生应急核心知识“六进”活动和单位内部人员自救互救技能培训。配合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和医疗救援工作。
五、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2018年7月)
制定《宜兴市卫生应急工作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成立宜兴市卫生应急工作规范化建设领导小组,召开全市卫生应急工作规范化建设动员大会,全面安排部署建设工作,协调落实建设工作各项准备措施。
(二)实施阶段(2018年7 月至 2018年10月)
1、按照《江苏省卫生应急工作规范化建设评估细则》要求,认真分解各项指标,细化方案,将责任落实到人,明确工作职责和时间进度要求等,认真贯彻落实。
2、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任务分解表开展自测自评,完成资料准备工作。
3、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督导活动,及时评估建设工作情况,完善各类台账资料准备。
4、按规定程序完成自评,向上级提出评估申请。
(三)迎检阶段(2018年10月至2018年11月)
邀请省卫计委应急办领导、专家进行调研指导并积极整改完善,接受省卫计委组织的达标评估。
(四)总结阶段(2018年12月)
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对我市卫生应急规范化建设工作进行总结。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市政府成立宜兴市卫生应急工作规范化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管理,并建立突发事件卫生应急联席会议制度。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卫计委,负责工作规划与计划的制订、组织实施、督导评估等,牵头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联络员会议,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保证创建工作顺利开展。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各尽其职,密切配合,明确职责和工作进度,确保创建工作落实到位,责任落实到人。
(二)加大投入,落实保障。市、镇两级要加大卫生应急专项资金投入力度,各医疗卫生单位要确保应急工作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加强应急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做好各类应急物资储备管理,保障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三)注重宣传,营造氛围。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通过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等多种途径,广泛开展各类卫生应急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结合百万群众自救互救技能培训和志愿者服务活动,全面提高人群防控意识,形成良好的建设氛围和工作局面。
(四)强化督导,落实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专家组成联合督查指导组,定期对有关部门和单位卫生应急规范化建设工作开展督促检查与业务指导,确保建设任务如期完成。
附件:
1、宜兴市卫生应急工作规范化建设领导小组(略)
2、宜兴市卫生应急工作规范化建设任务分解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