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046317/2018-05863 | 生成日期 | 2018-10-27 | 公开日期 | 2018-10-27 |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屺亭街道)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效力状况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
主题(一) | 劳动、人事、监察 | 主题(二) | 劳动就业 | 体裁 | 其它 | |
关键词 | 公开,就业,补助 | 分类词 | 综合,劳动,工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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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 2018年创业扶持资金申报工作已经启动。凡符合条件的对象,可以申请包括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创业孵化补贴、农业创业补贴在内的三项创业扶持资金。这也是我市首次发放这三类创业扶持资金。据市人社局人管中心创业指导科相关负责人介绍,三类补贴的申报对象和补贴标准各不相同。从… |
2018年创业扶持资金申报工作已经启动。凡符合条件的对象,可以申请包括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创业孵化补贴、农业创业补贴在内的三项创业扶持资金。这也是我市首次发放这三类创业扶持资金。
据市人社局人管中心创业指导科相关负责人介绍,三类补贴的申报对象和补贴标准各不相同。从申报对象上看,全日制高校在校生、毕业5年内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和本市户籍登记失业人员成功创办企业的,其企业在2016年10月8日后首次进行工商注册,同时吸纳高校毕业生或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并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实际缴纳社保费满一年的,可申请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根据《宜兴市创业孵化基地认定管理办法》认定的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可申请享受创业孵化补贴;全日制高校在校生、毕业5年内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和本市户籍登记失业人员等个人,进入我市农业创业孵化基地从事农业种植养殖初次创业的,可申请享受农业创业补贴。
在补贴标准上,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是按企业每年每新增带动1名符合条件人员就业的,给予3000元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创业孵化补贴是按在创业孵化基地内注册登记,3年内经孵化成功后搬离并继续经营6个月以上的企业户数,给予基地每户10000元的创业孵化补贴;农业创业补贴则在5年内,按每年每亩400元标准据实给予,每年补贴上限为12000元。
该负责人特别提醒,成功申报了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的对象,将无法享受社保补贴。符合条件的对象可在市人社局网站上下载电子申报审核表进行填写,并于10月31日前,前往所属镇(园区、街道)人社所提交申报审核表、营业执照副本等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