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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同意宜城街道、屺亭街道部分地名命名的批复

来源:中国宜兴    日期:2018-10-25 15:22:22    浏览次数:
索引号 014046317/2018-05826 生成日期 2018-10-25 公开日期 2018-10-25
文件编号 宜政发[2018]159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中国宜兴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效力状况 有效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主题(二) 城乡建设(含住房) 体裁 批复
关键词 城市,乡镇,批准 分类词 城乡建设,行政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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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况 宜兴市人民政府文件 宜政发〔2018〕159号 市政府关于同意宜城街道、屺亭街道部分地名命名的批复 宜城街道、屺亭街道办事处: 你们关于地名命名的请示收悉。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江苏省地名管理条例》《无锡市地名管理条例》和《宜兴市地名管理实施办法》,按照符合历史、照顾习惯、体现规划、易找好记的原则,经实地调查和审核

  宜兴市人民政府文件

  宜政发〔2018〕159号

  市政府关于同意宜城街道、屺亭街道部分地名命名的批复

  宜城街道、屺亭街道办事处:

  你们关于地名命名的请示收悉。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江苏省地名管理条例》《无锡市地名管理条例》和《宜兴市地名管理实施办法》,按照符合历史、照顾习惯、体现规划、易找好记的原则,经实地调查和审核,同意你们对以下地名的命名。

  一、

  东至宜兴农村商业银行、宜兴汇龙商务中心大厦,南至洑溪路,西至东氿大桥(剔除西南角一块规划地块,占地7000.96平方米),北至解放东路的居民住宅区,命名为翡翠四季花园。

  二、

  位学府路东、袁桥路南、待规划地块(东郊社区农用田)西、待规划道路以北的居民住宅区,命名为璀璨天辰花园。

  希你们接到批复后,认真做好地名命名的宣传,并协调相关单位按照《地名 标志》国家标准(GB17733­­­—2008)制作安装地名标志牌。

  宜兴市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