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百企建百园”工程的实施意见
索引号 | 014046317/2018-05824 | 生成日期 | 2018-10-22 | 公开日期 | 2018-10-22 |
文件编号 | 宜政发[2018]156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中国宜兴 | 公开形式 | 网站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
主题(一) | 其他 | 主题(二) | 其他 | 体裁 | 通知 |
关键词 | 通知,行政,工作制度 | 分类词 | 文秘工作,行政事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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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况 | 宜兴市人民政府文件 宜政发〔2018〕156号 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百企建百园”工程的实施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环科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街道办事处,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加强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促进农业农村产业兴旺,根据《无锡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百企建百园”工程,促进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
宜兴市人民政府文件
宜政发〔2018〕156号
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百企建百园”工程的实施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环科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街道办事处,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加强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促进农业农村产业兴旺,根据《无锡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百企建百园”工程,促进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锡委办发〔2018〕56号),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快推进“百企建百园”工程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三农”思想为指导,以实现产业兴旺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实施“百企建百园”工程,引导社会资本投农,引进现代企业制度,引育新型经营主体,落实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战略,促进田园融合体、产业联合体等全产业链发展,推进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加快构筑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推动农业农村经济高质量发展,助力乡村振兴。
二、建设目标与标准
(一)建设目标
自2018年开始,用五年时间,在全市新建(扩建)50个以上现代农业园区或“园中园”(以下简称园区)。各镇(街道)要对照无锡市推进“百企建百园”工程建设工作协调小组《关于做好“百企建百园”考评工作的通知》(见附件2)要求,积极发动,鼓励引导属地经营主体广泛参与,培育一批后备园区,每年至少推荐上报1个园区参加无锡市“百企建百园”综合考评。注重园区建设质量,坚持科技先进、绿色先导、特色先行,强化规划刚性,创新经营机制,培育产业集群,力争使我市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走在无锡乃至全省前列。
(二)建设标准
园区应符合我市农业产业发展导向,当年新增实际投资额300万元(含)以上,种植业类土地生产规模300亩(含,下同)以上、休闲类园区经营土地规模100亩以上、设施种植和设施化畜禽养殖及工厂化水产养殖类园区土地规模100亩以上且设施投影面积达到20000平方米以上、农产品精深加工类园区占地面积100亩以上。
三、基本原则
1、坚持科学规划。着眼于新时代、新特点,找准乡村振兴战略与本地现代农业发展的结合点,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突出特色、聚焦重点,优化布局、市场带动,科技引领、融合发展,认真组织编制新一轮现代农业园区发展规划。
2、坚持主体创新。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鼓励工商资本参与乡村振兴,特别是充分发掘我市工商资本优势,培育发展新型农业企业和市场主体,鼓励龙头企业与农户建立多种形式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
3、坚持以农为本。园区流转和使用的土地必须坚持依法自愿有偿,不得损害农民权益、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坚持以农为本,鼓励工商资本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经营以及相关产业,坚决防止耕地“非农化”。
四、工作要求
1、突出规划先行,明确发展重心。在园区建设中,以省、无锡和宜兴市三级农业园区为主阵地,以我市《扶持农业优势特色产业规划(2019~2021年)》为纲,立足产业特色,坚持因地制宜,优化区划布局,认真编制新一轮现代农业园区发展规划,找准区域特色经济发展的突破口,着力培育发展新型产业与本地现代农业经济主体。明确发展定位,提升产业融合水平,加大社会资本对农产品精深加工业、“互联网+农业”、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等农业新产业新业态的投资力度,做优做绿第一产业,做实做强第二产业,做精做活第三产业。始终坚持“绿色生态”发展理念,按照各地农业资源特点,发挥优势,围绕打造优质稻米、绿色蔬菜、生态水产、休闲观光和竹产业“五大优质特色产业基地”目标,注重对成长型农业基地、园区、企业的培育,建立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新机制,强化“三品一标”建设,推动绿色化、优质化、品牌化发展。
2、注重特色打造,建强农业园区。加强“百企建百园”工程建设服务配套,扎实推进高标准农业建设和农业园区道路、沟渠等基础设施以及展示中心、检测中心等公共平台建设,进一步夯实农业项目入驻的硬件基础。坚持把“开放合作”作为增强发展动力的关键路径,将农业项目招商作为全市招商引资的重要内容,积极组织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招商活动,着力引进一批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辐射带动能力强的重大项目,推动我市农业园区和现代农业提档升级、跨越发展。充分利用我市农业资源优势和生态优势,以特色农业产业为主导,鼓励引导工商资本投资建设休闲观光、精深加工、现代物流、电子商务等特色园区,确保杨巷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成功创建省级示范园,力争到2022年,形成5个年产超10亿元的特色产业、5个规模化产业化联合体、打造一批以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为核心富具宜兴特色的“田园融合体”、建成30个无锡市级高标准农业园区。
3、强化工作保障,放大建设成效。市“百企建百园”工程建设工作协调小组,统筹协调、督促推进全市“百企建百园”工程建设。各镇(街道)、各部门要把这项工作提上议事日程,制订有效措施,形成全市上下凝心聚力、共谋发展的良好格局。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成果,积极为工商资本投资农业开辟审批绿色通道,最大限度地提高项目落地效率、降低企业行政成本。突出典型示范,切实加大对工商资本反哺农业、投资农业成功典型的宣传,特别是与当地农民利益联结紧密、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典型的宣传,从而更好地示范带动面上工作,扩大“百企建百园”工程建设成效。
五、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农林、农办、水利、国土、规划、财政等单位为成员的“宜兴市推进‘百企建百园’工程建设工作协调小组”(见附件1),负责指导、协调“百企建百园”工程建设。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林局,具体负责制订工作机制,协调各园区的工作进程,统筹政策落实。各相关镇(街道)也要成立相应的协调领导小组,成立园区管理办公室,抽调专人负责园区管理工作,进一步细化分解目标任务,做到目标任务明确,工作责任落实。
2、加强政策扶持。全面落实《中共宜兴市委 宜兴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宜发〔2018〕4号),对重点园区农业投资项目达到一定规模的继续给予土地流转补贴支持,对符合我市产业政策的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示范村、示范点给予每个最高100万元的奖励,激发工商资本投资兴农的积极性。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调整优化“高质量发展”政策,补充完善支持开展“百企建百园”工程的相关内容,持续加大财政支农力度,积极推动各类要素整合汇聚,在税收优惠、金融信贷、人才招引、土地供给等政策扶持上迈出新步伐、实现新突破,努力为工商资本投资现代农业、兴办农业企业、建设农业园区营造良好土壤环境、提供有力政策支撑。
3、提高服务效能。市农林、农办、水利、国土、规划、财政等部门要强化服务意识,各司其职,各尽所能,注重沟通协调,加强资源整合,合力推进建设。市“百企建百园”工程建设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要定期深入各园区进行督促检查,对照无锡市“百企建百园”工程农业园区考评表组织考评,及时反映园区建设情况,发现存在问题,迅速协调解决,确保“百企建百园”各项建设任务如期完成。同一主体只能参加考评一次。
附件:1、宜兴市推进“百企建百园”工程建设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名单;
宜兴市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22日
附件1:
宜兴市推进“百企建百园”工程建设
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吴青峰 副市长
副组长:夏红军 市农林局局长
王建锋 市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
成 员:杨永平 市委农办副主任
周介其 市农林局副局长
杨正强 市水利农机局副局长
吴跃平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贾 俊 市规划局副局长
吴菊芳 市财政局主任科员
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林局,由周介其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