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046317/2018-05280 | 生成日期 | 2018-10-15 | 公开日期 | 2018-10-15 |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市法制办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效力状况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
主题(一) | 综合政务 | 主题(二) | 机关事务 | 体裁 | 其它 | |
关键词 | 行政 | 分类词 | 行政事务 | |||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述 | 各镇人民政府,环科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街道办事处,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 |
各镇人民政府,环科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街道办事处,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方案》(国办发[2017]14号)文件精神,现将制定的《宜兴市行政执法公示办法》、《宜兴市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宜兴市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部署的重要改革任务,对于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履行职责、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等具有重要的意义。各级行政机关应当按照依法有序、科学规范、便捷高效的原则,紧密联系实际的原则,以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确认、行政检查等六类行政执法程序为重点,通过建立和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设,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进一步规范各级行政机关的行政执法行为,减少行政执法争议,提高行政执法质量,促进行政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