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第04期
市政府关于同意城区部分地名命名的批复
来源: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时间:2018-09-03 16:26:42   [        ]     
文号 宜政发[2018]120号
制发机关 宜兴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8-08-20
文件类别
文件状态 执行中


市规划局:

你局关于城区部分地名命名的请示收悉。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江苏省地名管理条例》《无锡市地名管理条例》和《宜兴市地名管理实施办法》,按照符合历史、照顾习惯、体现规划、易找好记的原则,经实地调查和审核,同意你局对以下地名的命名。

1、北起太滆西路,往南经望湖花园,至太滆河边的道路,命名为望湖巷。

2、西起宜北路,往东经中国银行,至板太巷的道路,命名为板南巷。

3、北起板桥路,往南经板南巷,至太滆西路的道路,命名为板太巷。

希你局接到批复后,认真做好地名命名的宣传,并协调相关单位按照《地名 标志》国家标准(GB17733—2008)制作安装地名标志牌。


 

宜兴市人民政府

2018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