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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社会教育高质量发展
来源:宜兴日报
日期:2018-08-27 09:11:44
浏览次数:279
索引号 | 014046317/2018-03463 | 生成日期 | 2018-08-27 | 公开日期 | 2018-08-27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中国宜兴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
主题(一) | 主题(二) | 体裁 | 其它 | ||
关键词 | 分类词 | ||||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况 | 宜兴日报社记者从8月24日召开的全市社会教育半年度工作会议上获悉,截至今年6月底,全市成人中、高等学历注册在籍学员超1.5万人,全市各级各类民办机构培训人数超2.4万人次。今年上半年,我市积极做好成人培训,全市各类岗位培训超4.4万人,累计完成获证奖补培训1000多人。并且… |
宜兴日报社记者从8月24日召开的全市社会教育半年度工作会议上获悉,截至今年6月底,全市成人中、高等学历注册在籍学员超1.5万人,全市各级各类民办机构培训人数超2.4万人次。
今年上半年,我市积极做好成人培训,全市各类岗位培训超4.4万人,累计完成获证奖补培训1000多人。并且,对全市首批和新申报的业余学校示范校进行了现场评估(复评)验收,认定36所复评的和11所新申报的基层业余学校为示范校。同时,不断深化社区教育“数字化”建设,“宜兴终身学习网”目前有注册学员近7.4万人,课程资源近1万门。
下阶段,我市将继续深入开展社区教育“一镇一特,一校一品”建设,制订社区教育特色学校评定细则;强化市社区学院区域内统筹指导服务功能,整合开放大学资源,力争用2年左右时间建成省高水平示范性社区学院(开放大学);按照新的《民办教育促进法》要求,对社会力量办学实行规范行政许可,对全市民办学校(民办培训机构)按非营利性和营利性实施分类管理;对实行文化学科类培训的机构,在教育教学方面进行重点监管,不定期督查。同时,继续开展全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研究制定我市校外培训机构长效管理、健康发展的意见,指导校外培训机构依法办学、诚信办学、规范管理,强化教育质量和安全稳定意识,维护举办者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