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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证残疾人免费享受意外伤害保险

来源: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日期:2018-08-10 13:57:26    浏览次数:128
索引号 014046317/2018-03219 生成日期 2018-08-10 公开日期 2018-08-10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中国宜兴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效力状况 有效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民政、扶贫、救灾 主题(二) 社会福利 体裁 其它
关键词 社会保障,残疾人,公开 分类词 民政,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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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况 日前,市残联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市分公司,签订了我市持证残疾人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这标志着,从今年6月30日起的两年时间内,我市约2.4万名持证残疾人可免费享受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据悉,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保障对象为具有宜兴市常住户口,并持有《…

日前,市残联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市分公司,签订了我市持证残疾人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这标志着,从今年6月30日起的两年时间内,我市约2.4万名持证残疾人可免费享受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

据悉,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保障对象为具有宜兴市常住户口,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和在本市定点康复机构进行康复训练的残疾儿童。保险期限共两年,从2018年6月30日零时起至2020年6月29日24时止。该保险共分17项,涉及意外身亡、意外伤残、意外医疗(含烧烫伤)、意外住院补贴、意外交通、重大疾病等。其中,意外身亡、意外伤残赔偿金分别达到10万元和20万元。

据市残联相关人士介绍,根据理赔流程,当事人出险后,应当在48小时内拨打95518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报案。专线人员接到报案后,将登录理赔系统,记录出险信息,开通绿色通道,记录理赔时效,并通知理赔人员快速跟进案件。同时,当事人需要准备意外伤害理赔所需的被保险人的户口或身份证原件、被保险人的残疾证原件(康复机构残疾儿童证明原件)、医疗病历、出院记录、医疗费用原始凭证、医疗费用结算清单、有效的意外事故证明等资料,随后就近提交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公司本部或和桥、徐舍、城北、丁蜀、周铁、官林、张渚等营业部,也可通知联系人上门收取,或交镇(街道)残联转交保险公司。最后,由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赔偿。